比特幣為什麼從來都不是錢

概述

“比特幣”、“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已經成為媒體的熱門詞彙,並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學術範圍內的興趣(計算機科學和金融經濟學領域)。然而,如果以社會角度出發,加密貨幣確實令人難以下定論。 在我認為,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確實是社會學研究和思考的一個重要對象,但其本身並不是金錢。這篇文章中,我主要想證明比特幣在經濟意義上本來就不該是錢, 而是在數字時代中,解決雙重支付、個人隱私的一種手段。

比特幣與社會關係

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資產”是恰當的社會技術組合,但並不是因為它們是最優秀的貨幣。相反,它們目的是通過機構的徹底非中介化直接將人們聚集在一起,而這些機構又被區塊鏈技術所取代。我所說的“徹底的非中間化”,是指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資產允許純粹的對等產權轉移,且不需要藉助第三方或機構的承諾。其影響的確是巨大的。 一般來說,國家的關鍵作用之一是執行財產權。國家強制執行的目的是降低自我執行成本,從而提高資產價值,刺激經濟增長和繁榮。【1】 因此,那種認為比特幣等其他加密貨幣把法幣長期以來累積的信任簡單地轉換為“機器代碼”,同時切斷與社會的所有聯繫的解釋是片面的。從我個人角度出發,比特幣通過p2p network(點對點交互)其實更加直接的促進了社會關係,儘管比特幣是通過計算機技術來調節的。對比特幣項目最有影響力的人公開推測,加密貨幣更像是一種收藏品或商品,而非貨幣。在我看來比特幣發展的主要驅動力是非經濟性的,例如防止投機分子利用雙重支付所造成的困擾,以及在數字時代中,用戶對於個人隱私保護意識的重視。

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作為貨幣是成功還是失敗?

我一直認為區塊鏈技術只是達到繁榮的一種手段,我想先介紹一下什麼是比特幣和區塊鏈,以及它如何構建社會之間的互動。網上雖然有很多介紹的文章,但我想從比特幣的起源角度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自從計算機時代以來,創造一種數字形式的貨幣這種想法其實很有趣但會引來許許多多的問題。大家有沒有想過,當像錢這樣的東西以計算機化的形式或以代碼形式存在時,怎樣才能防止它被偽造?人們怎麼能證明虛擬幣的歸屬是誰呢?這樣一筆錢怎麼能在電腦設備或者移動終端之間安全地儲存和轉移?如何在一個一直記錄數字痕跡的系統中保持匿名性?

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真正起源,並非始於打擊第三方機構或者政府的中心化壟斷,或者去衝擊中央銀行的地位。相反,它是從尋找上面列出的問題的答案開始的:怎樣在已有的虛擬空間內解決底層的金融問題。與此同時,比特幣在關於金錢基本概念(金錢作為交換媒介、儲存手段和記賬單位,流動性,持久性等等)在整個白皮書的論述中是不成熟的。其實當今被許多專家、學者、大佬證明,在以後社會中存在革命性發展潛力的技術(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有著相當卑微的開端,它始於一群年輕的學者(儘管他們都不是經濟學家)試圖解決一系列智力難題。

早在1982年,當時中國還沒有互聯網這個東西,在加州舉行了第二屆CRYPTO年度大會,參加這個會議的主要是當代的計算機科學家以及數學家。當年畢業於加州伯克利大學計算機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年僅27歲的David Chaum發表了他的論文摘要,題目是《Blind Signatures for Untraceable Payments》【2】,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看。論文大致闡述了加密技術在理論上如何應用於創建一種安全,匿名的數字現金。這估計是我所知到的最早的加密貨幣的參考。現在所說的公鑰,私鑰的創新源自於此。一個已知的公開密鑰加上一個只有其所有者保留的私鑰。公鑰將充當標識符或數字假名,類似於銀行帳號;私鑰將被用作“閉著眼睛”的數字簽名,以證明公鑰實際上屬於相關方,同時保留代理的匿名性。

David Chaum 是一個非常有先見之明的人,在他論文中提到了這一點:Automation of the way we pay for goods and services is already underway, as can be seen by the variety and growth of electronic banking services available to consumers. The ultimate structure of the new electronic payments system may have a substantial impact on personal privacy.

大概意思就是說現在發展的又快又好,但是現有支付系統的最終結構,可能會對用戶隱私產生重大影響。Facebook洩露用戶隱私的故事我就不多提了,日漸增多的騷擾電話,居然都知道你的職位,在哪裡,手機號,姓名。個人隱私洩漏帶來的財產損失,惡意程序,等等,細思極恐。2018年9月1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北京發佈了《APP個人信息洩露情況》遇到過個人信息洩露情況的受訪者佔85.2%。【3】

David Chaum於1989年創辦了一家名為DigiCash的私人公司,目的是通過加密保護、匿名的“ecash”來保護網上交易,當時與美國商業銀行和德國德意志銀行等多家銀行聯手。但是該公司在2002年申請破產保護,此前未能獲得終端用戶和財務支持。破產的原因其實很簡單:“Nobody gives a shit about privacy”【4】當時根本沒有人在乎個人隱私。

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CRYPTO會議繼續擴展到歐洲以及亞洲,繼續吸引雄心勃勃的年輕學者,他們在David Chaum思想(以及其他主題)的基礎上,提出了替代數字現金協議。例如,在1983年CRYPTO會議上,三位以色列計算機科學家介紹了“電子錢包”的概念,這一概念旨在存儲“unforgeable amounts of digital money”,並利用“公鑰密碼系統”(甚至在1984年以後)在其他類似錢包的之間實現不可偽造的交易。直到今天,加密貨幣仍然保存在俗稱“錢包”的地方,而且是基於它們來工作。

很快,一個主要的技術障礙開始阻礙當時理論發展:所謂的“雙重支付”問題。如何防止任何人複製一枚電子硬幣,並在不同地點或與不同的交易者使用?1988年,Chaum與Amos Fiat和Moni Naor一起回到CRYPTO會議上,提出瞭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通過使用 “零知識證明”的額外加密方法解決這一系列問題。“零知識證明”可以允許銀行追蹤“重複花錢者”(又名Alice)這可能是為什麼Alice這個名字在區塊鏈書籍中出現這麼頻繁的原因吧。這樣銀行就能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Alice曾重複使用過她的錢。【5】

話說回來,零知識證明的意義在於,你可以在不知道事實真相的情況下證明某些事實的真實性。那我們也用Alice舉個例子吧! Alice和Bob在玩芝麻開門的遊戲,Alice知道一個神器的咒語,能把門打開,但是Alice不願意告訴Bob,Bob開始懷疑Alice是在吹牛。那麼問題來了,怎樣在Bob不知道咒語的情況下確認Alice知道咒語的真實性呢?Bob想到一個方法,這扇門在一個洞穴裡,洞穴有L,R左右兩條路,兩條路會在盡頭相遇,中間藏著那扇門。先讓Alice隨意選擇L或R進入洞穴,而Bob不知道Alice選的是哪條路。然後Bob向洞裡喊,告訴Alice應該從哪條路出去。如果她真的知道這個神奇的單詞,她會一直聽從Bob的指示,因為她可以打開門,繞著出去。如果她不知道這個神奇的詞,她仍然有50%的機會離開你選擇的道路。然而,如果Bob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這個任務,那麼她單憑運氣就跟隨Bob選擇的出口的概率很快就會接近0。因此,你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她知道這個神奇的詞,卻不知道它是什麼。

請原諒我的繪畫技巧

比特幣為什麼從來都不是錢

追尋著這樣的一個邏輯,那麼就可以在不瞭解Alice的情況下知道一個數字貨幣是否被重複使用了。

隨後1989年的CYPTO大會上,來自日本電信公司的Tatsuaki Okamoto和和Ohta Kazuo對這種零知識證明提出改進並提出了可以細分的電子貨幣。1993年的CYPTO上,Brand展示了密碼協議如何被髮行銀行使用,以防止數字硬幣的重複消費,而不是事後檢測【6】。這些創新都是漸進式的,建立在已有文獻的基礎上,解決技術問題,就像諾貝爾獲獎者Kuhn所提出的“normal science”。【7】

到目前為止,密碼學的使用有效地允許虛擬貨幣在各方之間被安全持有和匿名轉移,然而解決雙重花費問題的方法仍然取決於一些可信的第三方。

對我們許多人來說,故事就到此為止——因為我們通常信任第三方。我們信任政府、央行、微信、支付寶、監管機構和法律,以確保經濟交易和產權的健全。那為什麼我們需要剝離這樣的第三方,把控制權交給分散的算法呢?

國家制度,社會構成,人與人之間意識形態、信仰的差異會導致部分人成為去中心化的擁護者。我很尊重這些人的貢獻,Cypherpunks團隊積極參與了比特幣的創建。Cypherpunks是一個由思想家、技術專家和軟件開發人員組成的有影響力的團體,他們繼續研究雙重支付問題所帶來的種種挑戰。Cypherpunks覺得政府不應該窺探人民的事務;保護私人對話和交流是一項基本權利,這些權利可能需要通過技術而不是法律來保障。

技術的革新經常會創造新的政治現狀。在極端的意識形態下,Cypherpunks的一些成員提倡一種秘密無政府狀態,在這種無政府狀態下,政府和機構被一種能夠確保個人隱私安全、自由,財產安全、平等的技術所替代。

隱私不是秘密

Cypherpunks認為隱私是一個人不想讓全世界都知道的東西,而秘密是一個人不想讓任何人知道的東西。隱私是有選擇地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力量。人們追求的是隱私,而不是保密。

上世紀90年代末,Nick Szabo提出了比特幣系統的前身Bit gold。Nick Szabo覺得即使在政治穩定時期,業主也常常覺得有必要(或被迫)購買產權保險以確認所有權。這種通過複製數據庫執行產權安全記錄的想法為將來的區塊鏈技術播下了種子。區塊鏈是一種分散的、分佈式的和公共的數字分佈式賬本,記錄每一筆交易,以線性的、按時間順序在許多計算機上覆制,這樣記錄就不能被回溯或刪除。

從理論上講,這個想法是可行的。在實踐中,如何確保共享分佈式賬本中的條目是有效的卻不是那麼容易。拜占庭的將軍問題就是這種典型的例證。拜占庭將軍的問題可以簡單的理解為互不信任的節點如何達成共識的問題,這邊就不做過多介紹。但只要有適當的動機和基於密碼學的不可偽造消息的存在,就可以可靠地實現共識。

對於Bit Gold來說,必須以一種能夠容忍拜占庭將軍問題的方式確認新條目,所選擇的解決方案稱為工作量證明(PoW)。

工作量證明最初是作為解決日益嚴重的垃圾郵件問題而提出的。在1992年CRYPTO大會上,Dwork和Naor(曾與David Chaum合作過零知識證明)提出了一個通過增加成本來阻止垃圾郵件的想法,但不會干擾電子郵件的正常使用。主要思想是,郵件系統要求發送方計算一些比較昂貴但不棘手的問題,以便獲得發送訪問權【8】。總而言之,電子郵件的發件人必須出示有效的證據,證明在自己解決了問題,才有資格發送郵件。這樣的證明函數可能需要幾秒鐘或幾分鐘才能解決,這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會禁止,但會給垃圾郵件發送者帶來巨大的成本。

Szabo採用這種方案來解決複製數據庫的真實性問題。為了從概念上驗證這個想法,Szabo 才設計了一種機制,將所有權安全對等轉移到一種他稱之為Bit Gold的虛擬商品上。

Bit gold從未被執行過,但它完成了這個循環——一個共享數據庫和一個工作證明方案。到目前為止,比特幣的所有部件都已經準備好了。曾經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句話:比特幣=區塊鏈。那麼這句話是大錯特錯了,蘊含在比特幣後面的遠遠不止區塊鏈技術,還包括加密技術(早在二戰時期,德軍Enigma的應用),p2p network,PoW機制。

現在所需要的只是一個合適的機會,揭示在世界的舞臺上。

但是,整個設計原則和邏輯,都沒有從經濟、金融或社會學角度去分析。畢竟,Cypherpunks他們不是經濟學家。儘管大家都知道政府使用法幣作為應對通貨膨脹的武器,但是大家對實際的經濟學或者貨幣政策的關注卻很少。因此,一種去中心化、保護用戶隱私的加密貨幣在設計上必須是通貨緊縮的(以保留其價值,但也作為一種政治聲明,總量一定),但除此之外沒有多少其他的考慮。加密貨幣的意識形態和技術部分已經就位,但如何讓這些加密貨幣像貨幣一樣發揮作用的規則和理論卻被人們忽視了。

比特幣的問世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世界大部分地區進入了經濟衰退時期。2008年10月31日,一篇題為《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技術論文——署名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 發佈在了Cypherpunks上。中本聰是誰,直到今天仍然是個謎。中本聰在白皮書的原文提到:“A purely peer-to-peer version of electronic cash would allow online payments to be sent directly from one party to another without going through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Digital signatures provide part of the solution, but the main benefits are lost if a trusted third party is still required to prevent double-spending. We propose a solution to the double-spending problem using a peer-to-peer network ... using proof-of-work to record a public history of transactions.” 。比特幣是一種“based on cryptographic proof instead of trust, allowing any two willing parties to transact directly with each other without the need for a trusted third party.” 在中本聰的提議中,沒有提到比特幣的貨幣價值,也沒有提到它可能如何實現價計價單位或儲存價值。【9】

2009年1月3日,第一塊比特幣的首個工作量證明功能得到了解決。同時,全球金融危機正在不斷加深。的確,比特幣發行的時機正好是在人們對金融機構的信任逐漸下滑的時候。這有可能有一定的投機性在當中。 個人覺得,比特幣穩穩抓住了當一個第三方機構在剛開始就不被大家所信任的時機。第一次比特幣交易是由中本聰向Hal Finney發送10個比特幣。

比特幣的貨幣政策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先行了解一下中國的貨幣政策經歷了什麼【10】。然而比特幣的貨幣政策又如何呢?在最初的比特幣白皮書中,這些都沒有進行闡述。傳統意義上來說,貨幣必須易於標準化,使其易於確定其價值,而且必須被廣泛接受。貨幣可以找零且便於攜帶。最後貨幣必須耐用,而且它一定很很難被偽造。

在2008年11月發給密碼學朋克們的一封電子郵件中,中本聰聲稱比特幣的主要特性如下:【11】

The main properties: Double-spending is prevented with a peer-to-peer network. No mint or other trusted parties. Participants can be anonymous. New coins are made from Hashcash style proof-of-work. The proof-of-work for new coin generation also powers the network to prevent double-spending.

比特幣系統的實際“貨幣政策”似乎也是很隨意。在比特幣軟件的第一版發佈後,中本聰發帖稱:

Total circulation will be 21,000,000 coins. It'll be distributed to network nodes when they make blocks, with the amount cut in half every 4 years. first 4 years: 10,500,000 coins next 4 years: 5,250,000 coins next 4 years: 2,625,000 coins next 4 years: 1,312,500 coins etc... When that runs out, the system can support transaction fees if needed. It's based on open market competition, and there will probably always be nodes willing to process transactions for free.

總髮行量將達到21,000,000枚。它將在網絡節點構建塊時被分發,每4年減少一半。 前4年:未來4年1050萬枚硬幣:未來4年525萬枚硬幣:未來4年262.5萬枚硬幣:1312500枚等… 挖完之後,系統可以在需要時支持交易費用。它基於開放性市場競爭,可能總會有免費記賬的節點。

那麼也就是說比特幣會預期在2140年的某一時候被挖完。儘管比特幣沒有提到任何經濟學,但這種想法還是流行了起來。到2018年初,所有比特幣的總價值超過了1,850億美元,每天在系統內部流通的比特幣價值就超過了20億美元。換句話說,者可能是由於缺乏可信賴的第三方,每天20億美元的價值還是會轉手。

那麼這樣比特幣還是錢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你想每天也有數十億美元的證券及衍生品、法律合同等產品和比特幣一樣在進行流通啊,如果上面的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道理的話,那就是人們用比特幣做什麼遠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怎麼做以及為什麼這麼做。

再舉幾個例子吧:Nick Szabo在談到他自己的數字貨幣提議時說: “"bit gold" acts more like collector's items than like gold.”“Bit Gold更像收藏品,而不是黃金。”【12】

在回應一個名為“比特幣最像普通股”的在線論壇帖子時,中本聰親自出席了他的最後一次公開活動,回答說:“Bitcoins have no dividend or potential future dividend, therefore not like a stock. More like a collectible or commodity.”“比特幣沒有股息,未來也沒有潛在的股息,因此它不像股票。”。那些認真思考並開發加密貨幣的人很少用傳統的貨幣術語來談論它,而是把它當作一種虛擬的收藏品或商品。因此,比特幣更像這些虛擬商品或者收藏品,而不是貨幣,也就不足為奇了。

比特幣的價值在哪裡

比特幣在市場上確實是具有價值的,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投機性在裡面。比特幣在挖礦以及在數學上實現PoW機制中,確實需要消耗一定的資源(電力,折舊等)。儘管PoW的初衷是抑制垃圾郵件發送者的積極性,但它們也在激勵參與者並保護複製數據庫的有效性,從而確保財產所有權及其轉移記錄的真實性。那麼,那些承擔記賬的花費的人只有得到回報才願意這麼做。礦工或者礦場收到的比特幣的經濟價值必須覆蓋整個挖礦系統的成本。換句話說,比特幣的經濟價值源自於受信任的第三方獲取它的成本,它既是成本又是價值。在我看來,它更像一種虛擬商品或者收藏品,並不能代替法幣。

引用文獻

【1】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109/13/37923007_621277245.shtml

【2】http://www.cs.jhu.edu/~sdoshi/crypto/papers/chaum-c82.pdf

【3】https://baike.baidu.com/item/個人信息洩露/15600827?fr=aladdin

【4】Don Tapscott, Alex Tapscott,BlockChain Revolution

【5】 Chaum, D., Fiat, A., & Naor, M. (1988, August). Untraceable electronic cash. In Conference on the Theory and Application of Cryptography (pp. 319-327).

【6】http://www.hit.bme.hu/~buttyan/courses/BMEVIHI5316/Brands.Untraceable_off-line_cash.1993.pdf

【7】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rmal_science

【8】http://www.wisdom.weizmann.ac.il/~/naor/PAPERS/pvp.pdf

【9】https://bitcoin.org/bitcoin.pdf

【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1353570447152769&wfr=spider&for=pc

【11】https://satoshi.nakamotoinstitute.org/emails/cryptography/1/#selection-31.0-14.27

【12】 Szabo, N. (1998b). Bit gold. Website/Blog. http://c2.com:80/cgi/wiki?BitGol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