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科技園區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天貴大街33號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製藥廠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高振坤先生主持。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會秘書賈澤濤女士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中期現金分紅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總股本1,371,470,26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元(含稅),即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

關於現金分紅實施的具體事宜,全權委託董事會辦理,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中第2項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議案1為普通議案,由出席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議案1已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

律師:馮玫律師 馬佳敏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關於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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