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地名源流考

桃源地名源流考

桃源地名源流考

彭 雪 開

(湖南工業大學湘東歷史文化研究所 株洲 412007)

摘要:北宋乾德元年(963),析武陵縣置桃源縣,縣治駐今址,屬朗州,因地有桃花源名勝而得縣名。桃花源與桃花山有歷史淵源;其得名與古濮人、楚人密切相關。置縣後,縣名未改,縣域未動,歸屬累變,縣治未遷。共和國成立後,縣域、縣治景況大變,不可復識。

桃源地名源流考

關鍵詞:桃源 桃花源 桃花山 濮人 楚人 地名源流考釋

桃源置縣,始有明載。《元豐九域志•荊湖路》:“乾德元年改橋江縣為沅江,以湘陰、沅江二縣隸嶽州,析武陵縣置桃源縣。”[1]然而,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載:北宋乾德二年置桃源縣。其結論源出何處,至今不明。自此後《元史•地理志》記:“桃源州,中,宋置縣。元元貞之年,升州。”《明史•地理志》桃源縣置縣時間無載。而清光緒《湖南通志•郡縣沿革考》:“桃源,乾德中析武陵地置縣。”造成南宋後國史、地誌關於桃源置縣時間,多有疑義。其主因當是受《輿地紀勝》影響。

共和國成立後,所編縣、地誌,多言宋乾德元年,置桃源縣(亦云乾德二年者)。共和國《桃源縣誌•建置•沿革》:“宋太祖乾德一年(963)。析武陵縣,按轉運使張詠的建議,以其地有桃花源而置桃源縣。縣治由沅水南岸遷至沅水北岸(即今治),隸屬朗州。”[2]前者所言應是,但說按張詠建議置桃源縣,則無據。

桃源地名源流考

《宋史•列傳第五十二》及有關史料記:張詠(946~1015),字復

之,濮州鄄城(今山東鄄城縣)人。太平興國五年(980),郡舉進士。35歲任命為崇陽知縣,在地方任職達30餘年,在中央任職不足4年。其人其事在宋人《青瑣高議》《老學庵筆記》《夢溪筆談》《宋稗類鈔》等10餘種筆記中,記載較詳。據《乘崖集•卷十一》記:淳化二年(992),張詠任荊湖北路轉運使時,曾嚴懲貪官鄭元祐。這已距桃源置縣整整29年,距其舉進士也有12年。據宋史及有關宋人《筆記》記載:張詠“少任氣,不拘小節,雖貧賤客遊,未嘗下人。”在一無政治背景、二無權勢、三無功名的情況下,桃源置縣(963)時年僅17歲的張詠,根本不可能建議“以其地有桃花源而置桃源縣。”2009年《湖南地名志•桃源縣》甚至還列出張詠“實地考察”後,建議置桃源縣的“理由”。“理由”是真的,但非張詠“建議”。造成此種現象的主因,當是所謂“名人”效應。

張詠為北宋名臣。韓琦《神道碑銘》評張詠“天賦正直,濟以剛果,始終挺然,無所屈撓。”“逢時自奮,智略神出,勳業赫赫,震暴當世。”王安石《臨川集•題張忠定書》說他:“剛毅正直,有勞於世。”有宋一代兩代名相,對張詠的評價,雖有過譽之嫌,但縱觀史實,大體是公允的。以這樣的名臣,向朝廷提議以“桃花源”名縣,當然極有說服力,但事實並非如此,今證之以恢復其本來面目。

桃源,何以為名。共和國《湖南古今地名辭典•桃源縣》引《大明一統志》謂其地有桃花源得名。[3]共和國《桃源縣誌•沿革》、《湖南地名志•桃源縣》、《中國古今地名大詞典•桃源縣》皆從此說。《大清一統志》亦云常德府有“陶潛所記桃花源也。”雖未言明桃源縣得名於桃花源,但既為當時“常德府山川”名勝,桃源置縣,與其有歷史文化淵源,則無疑。

桃花源,因東晉詩人陶淵明(365~427)《桃花源記》而得名。陶淵明是否遊過桃花源,史無載,事無考。其描繪的“世外桃源”,是否為歷代名勝“桃花源”,難以定論。然而,《桃花源記》與“桃花源”,地望、景緻,十分相似,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中國大陸以“桃花源”景緻而成名勝者,不下十幾處。而其中與陶淵明《桃花源記》描繪最相似者,當推湖南省桃源縣桃花源。

桃源地名源流考

首先,桃源縣桃花源地望景緻與陶文相契合。其一,《桃花源記》開頭便雲:“晉太原中,武陵人捕魚為業。”1995年《桃源縣誌•沿革》記:桃源縣域秦代於此境置臨沅縣,東漢建武二十六年(50),從臨沅縣之南析出沅南縣,縣治設於武陵縣治西南70裡(35公里)的古城山,隸屬武陵郡。其時桃花源屬沅南縣,直至南北朝,隸屬未變。陶文中“武陵人捕魚為業”,“武陵人”,當指武陵郡人。又因境內處沅水中下游,雪峰、武陵兩山尾端,為湘西山地向洞庭湖平原過渡地帶。沅水自西向東穿境而過,有一級支流48條匯入沅水。自古自然條件優越,物產豐富。為“魚米之鄉”。 其二,漁業捕撈,可謂境內民生產業。至清末、民國初年,縣內漁業以天然捕撈為主,常用漁具有20多種,年均捕魚量500噸左右。[2]136為天然漁業捕撈大縣。這從歷代詩文中,也可略見漁業之興。清邑人文曙《延溪口》詩:“平郊壘壘多煙樹,半是漁人棲止處。日墓孤舟一葉橫,風定不知何處去。”道盡漁人生活艱辛。陶文中“武陵人捕魚為業。”亦有地望所指,非空穴來風之說。其三,《桃花源記》中所描述的“緣溪行”、“桃花林”、“得一山”、“有小口”(洞口)、“土地平曠”、“屋舍儼然”、“良田美池桑竹”、“阡陌交通”等一素列景緻,皆可一一與桃花源中景緻相對應,且十分契合,可謂別有洞天的“世外桃源。”

其次,歷代官方及名人,多認同桃花源即為《桃花源記》所描述之處。境內晉太康元年至東晉元熙元年(280~419),桃源山上建有桃源觀。[2]501東晉葛洪(283~363)《神山傳》中的沈羲,得道於桃花源。又有史料記:受東晉四川青城山天師道教義影響,於境內桃源山首建桃源觀。亦云於此建桃川宮、真源觀等道觀。因天師道教義與《桃花源記》中的隱逸避世,追求福樂平等主旨相暗合,極有可能於此時期建桃川宮。

明嘉靖《常德府志》:“桃川宮,晉人建。”有關史料記桃川宮約建於東晉隆安年間(397~400)。隋大業年間(605~618),桃源觀被毀。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廢武陵郡,改為朗州,合臨沅、沅南、漢壽3縣為武陵縣,隸屬朗州。從此,武陵縣與桃花源相連名聞全國。

唐代杜光庭《洞天福地記》:“三十五洞桃源山,週迴七十里,名白馬玄光之天,在朗州武陵縣。”唐武德年間(618~627)於桃花山重建。唐代狄中立《桃源觀山界記》:唐玄宗天寶七年(748)五月十三日規定:取近山三十戶,蠲免稅賦,永充灑掃,守備山林。遂成名勝。

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依桃源山勢建梵寺,分上、上、下三宮,次年,欽賜“桃川萬壽宮”,[2]501形成頗具規模的宮宇建築群。明人刑祚允《仙人邑里集》:“因地高下為梵宇,凡千三百餘楹。”可謂規模宏巨。唐代如孟浩然、張旭、王昌齡、王維、李白、劉長聊、韓愈、劉禹錫、杜牧等40多位文化名人,在此留下詩文,高度認可此地即為《桃花源記》所描繪之處。

據陳友冰先生考訂:元貞元年著名文學家劉禹錫在革新失敗後,貶為朗州司馬(今常德市),常到桃花源遊覽,寫有長篇《八月十五夜桃源玩月》、《桃源行》等詩作,並題《桃源佳致》刻碑,詩文用詩之語言,複述陶文中敘述的故事,多含人生感慨之類,有“高處不勝寒”的感覺,似乎是當年在中央推行改革的歷史回憶及事後的感慨。[4]

桃源地名源流考

桃源,源於桃源山,而桃源山作為自然地名,源於何時,至今難以稽考。不過,據現有史料及《桃花源記》所描述的情景看,得名約在魏晉之時。因其時道家“無為”思想,影響甚廣,魏晉文人大都崇尚自然,超然物外,形成一種率真任誕而風流自賞的“魏晉風度”。嗜藥酒、美姿容、談玄理,是他們的愛好。但文人們否認社會,懷疑正統的儒家思想的過程中,又常在探索無常的命運,追求安逸平等,摯愛短暫的生命而多求放達與歡樂,確是又有一定的啟智意義。魏晉文人所開創的儒道互補精神,亦常常使文人們,好走極端,趕時髦而任性放達。正如魯迅所說:“東晉以後,作假的人很多。”在這種社會風氣影響下,道教的興起,佛教的傳入,也就不足為怪了。其時,今桃源縣境內有桃花山,文人們便在此天然風景地,擇址建道觀,名曰桃源觀。道觀地址所處的山頭,名曰桃源山。

事實上,桃源得名,與桃花山有著一脈相承的淵源關係。桃花山,應是境域內最早得名的自然地名,後形成著名的地域地名。得名於何時,實不可考。然而,也非無據可尋。

桃,原產我國雨量較少而陽光充足的山區,其栽培歷史約在3000年左右。在河北藁城市商代遺址中出土過桃核。[5]《說文•木部》:“桃,果也。”《詩經•大雅》:“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左傳•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繹闢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川以事天子,唯是桃孤棘矢以共御王事。”說明其時,楚國以桃木做的弓進貢周王朝了。《晏子春秋》中所記“二桃殺三士”的故事,也明證春秋時,齊國產蜜桃,並奇貨可居。《禮記•月令》:“(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華。”華,即花。《廣雅•釋草》:“花,華也。”魏朝已改華為花,花、華通用。桃樹,春開花,秋果熟,甜爽可食。《韓非子•說難》:“異曰:與君遊於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這表明其時韓國境內,已闢有皇家大型桃園結果進貢君王了。

桃源地名源流考

桃花山,何以得名,應與楚文化密切相關。今桃源縣境,1985年以後共發現毛家橋遺址、周家崗遺址,鯰魚丘遺址。[2]499-500前兩者皆屬新石器時期大溪文化遺址,後者屬新石器時期龍山文化遺址。這表明距今6400~5300年,境內即有村落聚居。約在距今5000年左右,境內應屬三苗國地。《戰國策•魏策一》:“三苗之後,左洞庭,右彭蠡。”《文獻通考》:“三苗之國,左洞庭,右彭蠡。”杜佑《通典•州郡十三》:“今嶽州、潭州(長沙)、衡州,皆古三苗國。”地下出土文物亦證實:古代三大部落集團之一三苗氏一支,確在南方活動,其活動地域正是南方几何印紋陶的主要分佈區。[6]湖南澧縣新石器時代中晚器屈家嶺文化(距今約5500~5000年),城頭山有較大城址;有特大型墓葬;有大居室、大廚房;有中心聚落區,並在澧陽平原上分佈著57座屈家嶺文化時期聚落遺址。這表明當時城頭山城,已是控制這些聚落的早期邦國文明的政治、經濟中心。[7] 是否為三苗方國遺址,尚需進一步確證,但屬古三苗國勢力範圍,應無疑。

堯、舜、禹時代,三苗國遭到堯、舜、禹部落聯盟的長期征討。《尚書•堯典》:“放驩兜(三苗部落聯盟首領)於崇山,以變南蠻。竄三苗於三危。”其時,三苗國人或被滅,或分流,或遷徙,或大部分融合在濮、越部落聯盟之中。夏、商之交,江漢地區新石器時代陶器製作上,“突然大大增加了黃河流域的影響”,“說明此時一支來自黃河中游的力量,通過南陽盆地,沿著隋棗走廊,直抵長江北岸。”[8]

據楚史專家魏昌先生的研究:楚之先祖在夏、商戰亂交替交際,出現了祝融六姓或八姓,四處流散的局面,羋姓季連部,在此背景下,離開故地今河南新鄭,輾轉至丹淅、荊山和漢水流域。後與江漢地區的盧、蠻、濮、巴,經過征戰、遷徙、融合,逐漸形成以羋姓楚族為主體的“荊楚”。[9]而其中的蠻,即為南蠻,實為三苗國三苗人後裔。後楚族鬻熊率族投靠周文王,因滅商有功,封為“子爵”,後稱為“楚子”。其後裔熊繹,以先祖之功,又被周成王“封以子男之田,姓羋姓,居丹陽。”(今多指河南淅川一帶)

楚子受封后100多年後,楚國由弱漸強,擺脫了周王室的束縛,立足江漢,獨立發展。春秋中期,楚莊王(公元前613-前591),大敗晉國,成為春秋五霸。《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楚文王熊貲元年(前689),始都郢。”約在第二年,焚滅羅子國後將羅子國遺民由枝江丹陽一帶,遷置沅湘流域汩羅(今湖南省汩羅市),允其復國為附庸國,並築羅城族居。這表明楚國勢力,已深入沅湘中下游流域。約在楚穆王十一年(前615),楚滅近鄰麇子國,遷其遺民於沅湘微水流域(今湖南省岳陽縣新牆河鎮),允其復國為附庸國,並築城族居。[10]這表明楚國勢力已局部掌控沅湘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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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據地下出土文物證實,商、西周時期,商人曾在澧水流域一帶活動。商、西周文化,帶有濃厚的土著特色,土著文化也受商文化影響。春秋中期,楚文化進入澧水流域,澧縣丁家崗發現3座春秋中期楚墓,古城崗城遺址及城郊發現東周時期銅鏃、陶鬲、罐、筒瓦及密積楚墓,即可為證。[11]其時,澧水流域上游今石門、茲利、張家界、永定、桑植諸市、縣內,多居巴人(後演變為土家族);中游今澧縣、津市、臨澧諸縣、市,多居濮人、越人。而沅、澧下游今常德市一帶,實際上已被楚人掌控。不過,濮人仍大量散居其地。這為地下出土文物所證實。[12]

公元前529年,楚靈王死,楚平王上臺,據《左傳•昭公十九年》、《史記•楚世家》、《史記•伍子胥列傳》等史籍記載:楚平王上臺後“修政教,存恤國中。”一獎有功,二赦罪人,三用棄官,四濟貧寡,五養老疾。“息民五年而後用師。”頗有中興氣象。但任用奸臣費無極,使楚國剛復元氣,又陷入危機。楚平王六年(前523)夏,楚平王聽從費無極建議,一面使太子建居城父,經營北方,另一面又在原有屈到封邑白馬湖採菱亭基礎上,另擇址築採菱城(今桃源縣青林回族維吾爾族鄉),《左傳•昭公十九年》記楚平王其時“為舟師以伐濮”,很可能以此為基地,拓展南土。

這次伐濮不到半年時間,其具體情況如何,史無詳載。估計伐濮時,楚師溯沅、澧水而上,到達今湖南省臨澧縣九里的地方。滅濮後,楚國於此封九里君,築九里城,現已被地下出土文物所證實。[13]

採菱城是否為楚平王所築,今仍有爭議。但從歷史文獻及地下出土文物看,應是楚平王所築。一是楚平王六年(前523)為避晉鋒芒,採自守政策,使令尹子瑕在鄭(今河南省郟縣)築城,派兵駐守。為應付吳軍襲擾,又在邊境州屈、巢、卷等地築城。[14]楚平王在位13年,到處築城。正如《左傳•昭公十九年》魯臣叔孫婼所云:“楚不在諸侯矣,其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拓南土時,楚平王《為舟師以伐濮》,築採菱城的可能性極大。

二是採菱城遺址發掘後,發現有古城址呈長方形,南北長830米,東西寬410米,面積0.34平方公里。同時採集到泥質紅陶、灰陶器皿及筒瓦殘片,定為春秋晚期至漢代(前6世紀至公元3世紀)的城址。1983年公佈為湖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499

三是古文獻多有記載。南朝《武陵記》:白馬“湖產菱……,楚平王嘗採之,有采菱亭。”《太平環宇記•朗州》:“採菱城,屈到採菱亭也。”屈到為楚康王時(前559~545)楚令尹,《左傳•襄公十五》有記。《國語•楚語》“屈到嗜芰。”韋昭注:“芰,菱也。”《韓非子•難四》:“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菹,非正味也。”確見屈到嗜菱屬實。

桃源地名源流考

明嘉靖《常德府志•卷二》:常德“採菱城縣西七里白馬湖。”清同治《桃源縣誌》:“古採菱城在縣東15裡,楚平王築。”清光緒《桃源縣誌》亦有相同記載。雖然《常德府志》與《桃源縣誌》,及相關史料記載其地望不一致。但縱觀以上史料及出土文物,楚平王六年(前523),在今桃源縣與常德市區交界處,築採菱城,是可信的。

楚平王伐濮後,濮人在江漢地區及湘、資、沅、澧流域,古文獻中已不見記載。其時一部分濮人被楚人所滅,一部分西遷融於其它民族,或遷徙今雲南瀾滄江流域永昌地區,大部分則與古越人融合後而稱“百越”了。這充分說明,楚國在楚平王時,已完全掌控湘、資中下游及沅、澧流域。

楚人深入湘、資、沅、澧流域中下游後,經過征伐、遷徙、融合等過程,形成了以楚族為主體,以百越族散居其中的聚落農耕社會。戰國初濮人在這一帶消失後,楚人與百越人共居一地,形成了楚文化占主導地位的格局。戰國時期今常德市境內有楚墓數萬座,其中科學考古挖掘3000餘座,就是證明。同時受巴人、濮人文化影響的百越族文化,長期共存廣大鄉村的現狀,體現了南楚文化的特徵。這在地下出土文物中,得到了證實。[15]

春秋中期以後,由於楚人、巴人、濮人、越人定居生產、生活、交往的需要,應有大量原生自然地名。其時,在今桃源縣境內,是否有桃花山地名,史無載。但我們可以推論,其時一支越人與原濮人在這一帶墾田伐木,燒荒種植,漸漸定居,以種稻、捕魚為業。因臨近沅江之南岸,江流如帶,清澈見底,江岸風景優美,氣候適宜,附近山上多野生桃林,春時枝葉扶疏,桃花爭豔,逐名之曰桃花山。濮人有語言無文字,世居此地,應是最早發現桃花山的部族。約在春秋中期後,楚人陸續居此,便依濮人、越人指稱,用楚文字書寫成桃花山。楚文字已有近似篆刻狀的“桃”字書寫,[16]這應是由古地圖中“桃字”演化而來。

桃花山得名後,襟山帶江,風景特優,因盛開桃花,而聞名遠近。至秦漢時,這一帶已成南來北往商客要津,逐成遠近聞名的遊覽地。自晉太康元年至東晉元熙元年(280~419),桃源山建有“桃源觀”並逐漸形成規模,桃花山更是名聲大振。東晉詩人陶淵明寫成《桃花源詩並記》後,逐成旅遊名勝。[2]501

桃源地域,上古屬三苗,商、西周多屬巴、濮,週末至春秋中期多屬濮,春秋中期以後屬楚,秦代屬黔中郡。西漢為臨沅縣地,東漢建武二十六年(50)後屬沅南縣。置縣後縣名不改,縣域無易,歸屬屢變,縣治未遷,直至1988年常德地區改為常德市,縣歸其轄。[2]41

現境內有“桃花源”名勝,名聞全球,成為中國大陸旅遊勝地。然而縣城建設一直滯後。有關史料記:清末境內有縣城、陬市、漆家河、沙坪自然集鎮,工商較發達。宋慶曆之後,縣城始具形制。明築土城,明未改築磚城牆,始有東、南、西、北四門之稱。明末清初,戰禍不斷,民生凋敞,縣城損毀嚴重。清乾隆末至嘉慶初(18世紀)才恢復原貌。清光緒十五年(1889),初有規劃建設。至民國38年(1949),主街總長約4公里,有18條巷,建成區面積約0.44平方公里。但城內佈局雜亂,街巷曲窄短促。

共和國成立後,不斷改擴建,至1988年,縣城區建成街道17條,總長12344米,城區面積約3.13平方公里。[2]251近20多年來,縣城面貌鉅變,成為全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幅射中心。現縣城區環境優美,交通便捷,景觀豐富,成為繼桃花源風景名勝後,又一旅遊景區,頗受世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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