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人工資問題,德州寧津包工頭張某用殺蟲劑瓶毆打他人

近日,在寧津縣某工地務工的包工頭張某

因工人工資問題

與分包工程的鄭某發生糾紛

項目部經理得知雙方有糾紛後

就約雙方到項目部辦公室見面

一起坐下來談談,把糾紛解決了

誰知,雙方見面後發生激烈爭吵

張某用殺蟲劑瓶將鄭某

毆打致輕微傷

因工人工資問題,德州寧津包工頭張某用殺蟲劑瓶毆打他人

民警到達現場

平息了現場雙方的情緒

先向一直在現場的

項目部經理瞭解了情況

考慮到雙方的工資糾紛

在項目部經理的主持下

調解的可能性非常大

為了維護工人的利益

民警沒有急於帶兩人回派出所調查

讓項目部經理繼續現場調解

民警就一直在現場等候

在項目部經理的調解下

將雙方的工資糾紛解決

並現場將工人工資結清後

民警才帶兩名當事人離開現場

查清事實後

寧津城關派出所民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決定給予張某

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決定

在拘留的路上張某

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對民警協助解決完糾紛

把工人的工資發下去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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