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人為何不用“嫡長子繼承製”,而採用“兄終弟及”的方式傳遞王位?

秦皇唐宗


匈奴人並沒有採用“兄終弟及”的方式,任何人都不會採取這種方式的,誰會把家產給弟弟,不給自己的兒子呢?

只是因為,匈奴是野蠻的原始人,處於原始社會部落聯盟時代,既然是聯盟,就說明大汗只是大股東,其他酋長是小股東,這樣的大汗,能有多大權力呢?

大汗為了自己的權利穩固,必然加強宗室權力,也就是自己的兄弟兒子掌權,邊緣化其他酋長,這樣自己的兄弟們實力就大了,同樣威脅汗位。

而這個現實的權利爭奪,在文化人看來,就是他們沒有宗法制,沒有嫡長子繼承製,其實是實力不夠而已。

在強有力的權力爭奪者面前,大汗即使想把汗位傳給兒子,也得兒子有能力爬上去才行啊,

最典型的就是皇太極去世了,他的兒子豪格已經成年了,但是,在他強勢叔叔多爾袞的競爭下,依然爬不上皇位,結果便宜了順治。

如果多爾袞再強勢一點,勢力再大一點,爬上皇位也不是不可能。

再比如石勒,他的兒子也成年了,在強勢叔叔的恐嚇下,嚇得不敢登基,兩年後被廢。

所以啊,並不是兄終弟及,兄終弟及沒有可能的,只是沒有強有力的支持者,兒子是很難爬上皇位的,而強勢兄弟爬上了皇位,你就以為兄終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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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可不是一直都是“兄終弟及”制,這是個常見的誤解。

我先舉一些反例。秦漢時期,前幾位匈奴單于的傳承是這樣的:

頭曼 ➝冒頓單于 ➝老上單于 ➝軍臣單于 ➝伊稚斜單于 ➝烏維單于 ➝兒單于…………


其中,冒頓單于是頭曼的兒子,老上是冒頓的兒子,軍臣是老上的兒子。

唯有到伊稚斜單于,他是軍臣單于的弟弟。

再後面的烏維單于、兒單于,其實又都是伊稚斜的兒子、孫子。


試問:上述的匈奴單于傳承,佔主流的是兄終弟及,還是父死子繼?

匈奴的繼承製度,是比較多變的。

單于的傳位可分三段時期:

公元前209年-前127年,全部是父死子繼。

公元前127年-公元前31年,既有父死子繼,也有兄終弟及。

直到公元前20年開始,呼韓邪單于才規定了,“約令傳國與弟”,這時候才是兄終弟及,只持續了5代左右。

因此,兄終弟及是很晚才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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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封建王朝的生命週期一般不超過300年,遊牧民族的生命週期一般不超過150年,中原王朝大多采用父死子繼的權力傳承方式,而遊牧民族大多是兄終弟及。這麼神奇的現象背後並不是玄學,而是有著一定的規律在裡面,其根源在於自然條件的差異,造就了中原王朝和遊牧民族不同的統治邏輯,不同的統治邏輯決定了政權的生命週期。

地理環境對於不同文明的塑造

地理環境是指一個地區的的地理位置以及其自然條件的總和,一個地區的地理環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這個文明的生存條件,甚至可以說,在中國的疆域內,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的命運是由地理環境決定的。

中國位於世界上最大的大陸,面對著世界上最大的大洋,海陸熱力性質的差異導致季風條件顯著,這意味著,季風的強弱直接決定著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的生命之源—降水量的差異。很不幸的是,在我國的疆域內,有著諸多的山脈,這些山脈對季風起著一定的削弱作用,也就是說,季風會隨著在內地的深入而逐漸減弱,到了北方內陸已經很弱小。

季風的強弱造就了降水量的差異,而不同的降水量決定了不同的生產方式。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以400毫米等降水量為界,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生產生活方式,農耕民族通過農作物種植生存,遊牧民族通過放牧生活。

恰巧的是,農耕文明為了防備遊牧民族南下劫掠的防禦性城牆—長城,正好就坐落在400毫米等降水量線上,不得不讓人感嘆造化弄人,那麼遊牧民族為何要南下劫掠呢?

這是因為中國的季風很不穩定,由此導致遊牧原本少的可憐的降水量更加所剩無幾,降水量的減少必然降低草原的“生態承載力”,為了生存下去,遊牧民族不得不南下劫掠維持生活。此外,由於遊牧民族的手工業幾乎不存在,為了獲得鍋碗瓢盆這些物資,遊牧民族只能通過互市或者是劫掠獲得。

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不同的統治邏輯

不同的地理條件塑造了不同的文明,而不同的文明由於地理環境的影響也會有著不同的統治邏輯,反映到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身上,就是農耕文明往往會孕育出大一統政權,而遊牧文明則孕育出“部落聯盟”。

在農耕民族這裡,勞動的主體是農民,而對於農民來說,土地是他們生存下去的本錢,因此農耕文明的人員流動性較差,具有安土重遷的思想觀念。由於農民大多被束縛在土地上,稅收的成本會因為人口的增多而不斷降低,因此農耕文明的政權大多具有層級統治,垂直管理的特點。

反觀遊牧民族,自然條件的惡劣使得他們只能逐水草而居,人員流動性較強。對於草原兒女來說,生存才是第一位的,活下去一切才有希望。因此,草原部落的領袖大多具有豐富的生存經驗,叢林法深刻在印在了他們的內心,而正因為如此,部落領袖在草原部落的人民心中具有很高的地位。

賊居沙磧中,逐水草畜牧,無定居,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禮義。

《史記》的記載生動地體現了遊牧民族以生存為主的特點,而正因為這種生存方式,再加上草原廣大稅收的成本很高,遊牧民族很難形成大一統政權,只能是所謂的部落聯盟。在這種情況下,部落聯盟的首領很難保障對於各部落的控制。

置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將,左右大都尉,左右大當戶,左右骨都侯。自如左右賢王以下至當戶,大者萬騎,小者數千,凡二十四長,立號曰“萬騎”。

遊牧民族的權力結構大多類似於邦國體制,沒有中原王朝那麼細分的官僚系統。對於遊牧民族來說,為了適應草原激烈的競爭,就必須需要穩定的繼承製度,而接任部落首領的人必須繼位後就足夠成熟,有足夠的能力帶領部落繼續走下去,這樣下來,遊牧民族只能採用兄終弟及的權力傳承方式。

而對於農耕文明來說,生存相對來說可以保障,如何在一個大家族內進行權力的傳遞,還不至於引發家族分裂最為重要。在這樣的情況下,以長幼有序,嫡庶有別的“嫡長子繼承製”更有利於權力在政權內部和平接力。

不同統治邏輯對政權興衰的影響

不同的統治邏輯決定了不同的權力傳承方式,而不同的權力傳承方式則對政權的興衰具有重要的影響,無論是農耕文明的“嫡長子繼承製”,還是遊牧民族的“兄終弟及”,都有著制度性的隱患。

對於農耕文明來說,嫡長子繼承雖然保障了權力在血脈中傳承,但是如果剛即位的新君十分弱小,就會釀成政變,最著名的當屬趙匡胤的陳橋兵變。同時,這樣生硬的權力傳承,不能保障繼任者的素質問題,西晉按照“嫡長子繼承製”,傻子當了皇帝后,最終釀成八王之亂。

遊牧民族中雖然不會出現主少國疑的情況,但是其依然具有致命的問題。因為當部落領袖傳遞兩三代以後,就會發現,擁有繼承部落領袖資格的人達到了幾十個,如果此時的部落領袖有私心,就會導致整個部落聯盟的分裂,部落之間的內戰在所難免。

對於不同的政權來說,權力的傳承始終是其逃不過的問題。數年前王朝史,本質上是一部權力的鬥爭史,而人性的存在,給這場鬥爭增添了無盡的變數。


大話說史


因為匈奴是北方的遊牧民族形成的政權,本質上來說就是各個遊牧部落組成的分散的聯盟,其中哪一個部落最強,那個部落就是領導者。匈奴就是當時最強大的部落,後來的烏桓、鮮卑、突厥、蒙古等政權基本是同一性質。這種鬆散的部落聯盟有個缺點,就是政權的穩定性很差,一次重大的戰爭失利,就有可能導致整個部落的瓦解。只有極強的內部政權穩定性的部落才有可能保證戰爭勝利。

北方遊牧民族形成的政權,如匈奴、突厥等,都是在與中原政權的長期戰爭中經歷過多次失敗而逐漸衰落的,包括差點俘虜明英宗,差點攻下明朝都城的瓦剌部落。

除了強大的戰鬥力之外,保持部落內部的穩定性也是十分重要的,要保持穩定的政權,就必須制定一個合理的繼承製度。在這個繼承製度下面,選定的繼承人在一繼位的時候就很成熟,能夠帶領大家進行對外戰爭的君主。而要滿足這一點,最合適的繼承製度就是兄終弟及的繼承方式。就算草原上的單于、可汗們一夫多妻,孩子一大群,兄弟之間年齡相差比較大,但總體來說,繼承的時候,總歸都是已經長大成人的成年人,不太會出現漢族嫡長子繼承製下經常出現的那種年齡很小就不得不繼承最高權力的情況。

以平均每位繼承人在位的時間大概也就十多年,不會太長。以平均每個部落聯盟政權建立者有五個孩子計算,那麼,等到他的五個兒子都繼承過一遍,這個政權可能就已經維持了七八十年了。

所以,對保持草原部落聯盟政權的穩定性來說,兄終弟及的繼承製度可謂是最合適的制度。匈奴,突厥的強盛期差不多都在150年左右,就是以兄終弟及的繼承製度為基礎的。

但是這種繼承製度也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當王位傳給最小的弟弟之後,下一任王位傳給誰呢,按規矩來說應該傳給大哥的兒子,可是如果中間有自私的人想把王位傳給自己的兒子的話,肯定會引起部落之間的內戰,而內戰往往就是這些遊牧民族政權衰落的導火索。


北冥有紅鯉魚與綠鯉魚


個人觀點歡迎糾錯和補充。

首先,兄終弟及,就是在古代中原王朝也是一直都存在的,春秋戰國基本上和嫡長子繼承製大概五五開。秦統一後還有出現,比如漢景帝母親竇太后就要漢景帝死後立他弟弟梁王做皇帝。大臣也沒提反對意見,這說明在當時兄終弟及是合法的。

一直到宋朝,金匱之盟,內容就是兄終弟及,趙匡胤死後他弟弟趙匡義繼位。

再者,嫡長子繼承漸漸代替兄終弟及,和社會父權加重和中央政府的集權加強有關,父權和中央集權越重,嫡長子繼承者就越穩固。而當時的匈奴是一個部落聯盟,兄終弟及很正常。

還有就是,古代草原條件惡劣,人的平均壽命短,兒子沒長大,老子就沒了很正常。小孩在殘酷的競爭中會死的很慘,只有傳給年長的兄弟。

最後,兄終弟及是從母系社會傳下來的,因為在當時母親主導社會,只知道兄弟是誰,不知道父親和兒子是誰。最親的還是兄弟。匈奴剛從母系社會過度過來,殘留母系社會的習慣還是有的。就像我們的三代和夏商周時期。

所以,匈奴大多是兄終弟及,後來受漢家文化影響也有嫡長子繼承的。





小史寫小史


嚴格說來,匈奴人並不存在宗法觀念,也就是他們的眼中血緣和政治之間的關係並不緊密。而之所以採用兄終弟及或者幼子繼位的方式傳遞王位,主要是因為婚姻制度不同與中原導致的。

匈奴人是中國北方少數民族,距離中原文化比較遠。所以,他們的生活習俗中還保留了許多原始社會的遺存,婚姻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原始社會晚期採用的是族外群婚,也就是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婚姻狀態。這一點在匈奴也有,他們之間妻後母報寡嫂,甚至一度流行搶親。所以,在血脈上相對混亂。嫡長子有時甚至不是父親的親生骨肉,而是來自於母親的前一任丈夫,這就導致國君往往更信任寵愛幼子,疏遠長子。最重要的是,這種情況加重了國君對於長子血脈的懷疑,在沒有基因驗證的時代,國君會不自然的想到這一層關係,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就猜忌長子不是自己親生的。所以,他們寧可採用兄終弟及,也不用長子繼承製。但事實上,在匈奴分裂以前,單于之位兄終弟及的情況也不多,比較著名的就是伊稚斜單于、且鞮侯單于、虛閭權渠單于幾位。其餘的單于還是在父子之間產生的。

此外,匈奴攣鞮氏家族作為匈奴的王者家族,實際上是有一定的神話色彩的。他們既是部落的首領也是信仰中神的使者,所以,在一定時期內單于必須出自這個家族內部。所以,在一些特殊時期匈奴王位的傳承類似於禪讓制。比如公元前68年(漢宣帝地節二年),壺衍鞮單于死,其弟左賢王繼位,是為虛閭權渠單于。為了避免王權外流,只有在家族內部選擇最強者,兄終弟及的情況也就產生了。

綜上所述,匈奴因為其特殊的婚姻形態和獨特的文化風俗導致其不適宜採用嫡長子繼承製。


經典守望者


我們知道匈奴人的政權和中原並不一樣,匈奴人主要是以部落聯盟為主,那個部落強大的話就可以統治其他的部落,同時其他的部落雖然被征服但部落的命令還是直接聽命這個部落的首領,而不是部落聯盟的“可汗”,換句話說,這個部落保持著一定程度上的自治權,類似於周代的諸侯國,天子強大還好,一旦周天子衰落,諸侯國就是天高任鳥飛。

中原政權則不是這樣,從秦始皇開始,中原政權的發展越來越集中和專政,一個國家的力量直接被皇帝掌握,皇帝就是上天委派而來,這樣的政權帶來的好處是皇帝說了算,皇帝傳承皇位給誰都可以,根據古制皇帝繼承人是嫡長子,皇帝一死,太子上位就可以繼承皇帝的權利。

草原人尚武,崇拜力量,有的部落更是以比武競爭族長之位。一個部落的強大必須有一個強大的首領。匈奴依靠部落聯盟政權穩定性遠遠比不上中原中央集權制,匈奴部落的統一是靠領導部落的強大來征服其他部落以及能帶給其他部落好處,其他的部落才聽命於它,這種部落的團結和穩定非常不靠譜。

一旦領導的部落實力出現衰退,其他的部落就會想取而代之。如果繼承人是一位乳臭未乾的小屁孩如何壓制其他部落,如何領導部落走向強大?如果是一位沒有經驗的人領導如何能保持部落比別的強大。

想要做到以上幾點,最好的方法是兄終弟及,一上位就是一個老奸巨猾的狐狸,這樣可以維護政權的穩定,但不管是嫡長子繼承製還是兄終弟及都有個例不是如此。


青史策


因為中原人和匈奴人最大的區別在於文化。

中原人是受文化禮儀薰陶的國度,從周朝時期就已經有周禮這樣健全的文化制度,以禮治國是中原人的特點,在繼承人上,嫡長子是階級尊卑的最高體現。

而匈奴人,偏向胡化,他沒有受過文化的薰陶,不講禮儀,也不講尊卑,還停留在“獸性”的階層,論武力值。

但他也不是完全的獸性,在演變中形成了自己的規則制度。一個部族的首領去世了,就要選出另一個強大的首領,這個人當然不會輕易變為直系親屬以外的人,而相對於首領的兒子輩,叔伯輩顯然更有“武力值”,威懾性更強,就好比匈奴首領的兄弟可以娶去世哥哥的妻子,而他們不覺得這有什麼有悖人倫,都是同一個道理,都是各自的禮儀文化不同。

小白回答,互相探討[呲牙]


中國歷史當小說


方圓論壇在線

按一貫的風格來說,匈奴對於中原人來說是徹頭徹尾的異族。但在很久之前匈奴人其實和中原人是同根同源的。《史記·匈奴列傳》中記載,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唐虞以上有山戎、獫狁、葷粥。於夏末商初被北遷之夏族淳維兼併為匈奴,世居於北蠻,隨畜牧而轉移。從史料記載上我們可以得知,匈奴族群是夏朝時期夏后氏北遷之際吞併了山戎、獫狁、葷粥這些異族而組成的新民族。而匈奴的主體實際上還是和中原人一脈相傳的。只不過由於生長環境以及所處地緣位置的原因。匈奴人放棄了耕種而改為畜牧。

從史記中我們可以得知,夏后氏也就是匈奴,他們是從夏末商初這個時期開始遷徙的。所以自然匈奴就會帶有很濃的當時社會的傳統以及制度。夏朝和商朝時期,關於繼承人的傳承並沒有明確的限制。當時傳子和傳弟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這兩種可能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說夏商時期關於君主之位的傳承,不管是傳弟弟還是傳兒子都是可以的。所以夏后氏也就是匈奴,他們自然也遵循了這一傳統。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歷史上匈奴王位不管是傳兒子還是傳弟弟都是順理成章的了。

但這種皇位傳承的不確定性就導致了很多麻煩。殷商初期傳弟和傳子的並存,曾導致了“九世之亂”。傳弟終究還要傳子,這本來是生物的規律。傳子和傳弟有傳長、傳幼和傳賢的矛盾。傳弟更有個傳弟之子和傳兄之子的矛盾。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導致王室紛爭,王室紛爭又會導致王權衰落,國祚不久。殷代從康丁以後,歷經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紂),明顯地廢除了傳弟制而確立了傳子制。也就是說從殷商的中後期開始,為了維護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諸侯卑的等級森嚴的禮法。殷商就開始廢除傳弟,而改為傳子。並且還是傳承長子制度。

周朝周公時期,他在輔政姬誦的時候也在制定禮法。周公制定了嚴格的成體系的禮法制度。從禮儀、居室、服飾、用具等等方面都進行了嚴格的規定。任何人上至天子下至黎民都需要遵守。而禮法從另一方面來看又起到鞏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維護父權制,維護周天子的統治。所以從商周時期開始,匈奴人的傳承製度就和中原出現了分別。匈奴人一直都是傳子傳弟制度並存。而中原王朝則改為廢除傳弟,唯獨傳子的規定。雖然傳承製度各不相同。但孰優孰劣還真不好說。最起碼傳子制度是一個進步。古代封建王朝最先進的傳承製度還得是清朝的看能力選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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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匈奴是由遊牧民族建立的草原帝國,它嚴格來說是一個部落聯盟。由於稅收成本的原因,聯盟的大可汗仍然不掌握基於賦稅的中央財政,但是他可以掌握從中原搶來的戰利品的分配權,以這樣的方式形成一種衍生性的中央財政。不過這點財政能力既不穩定,也不足從支撐其對各個部落民眾的直接管理,因此仍然只能允許各部落的首領自治。一旦大可汗帶領聯盟同中原征戰的能力不足,則那點可憐的中央財政也難以繼續了,於是部落聯盟開始瓦解。

作為部落聯盟的遊牧大帝國,部落盟主無法專斷地做決策,各部落首領的意見必須得到尊重,因為大可汗事實上沒有強迫各部落首領們無條件服從自己的絕對能力,這是遊牧帝國當中常見的軍事貴族民主制的根本原因。進一步的衍生結果是,大可汗必須能征善戰才能維繫部落聯盟的統一,所以匈奴的繼承邏輯不同於中原,小孩無法確保能征善戰,一旦大可汗沒有戰鬥力則部落聯盟必會解體,所以其首領的繼承規則通常是兄終弟及,而不是父死子及,以確保首領始終是擁有強大戰鬥力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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