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足不出戶解紛爭

湖南法院網訊 11月20日,新寧縣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這是新寧首例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調解的案件。

今年4月,孫某某在寧波借給李某現金10000元整,後李某返回其新寧老家,並拉黑孫某某聯繫方式。孫某某無奈,經多方打聽,得知李某在新寧工作的地點,於是委託蘭某於11月19日上午至新寧法院諮詢這起民間借貸糾紛。經訴訟服務大廳人員引導,遠在寧波的孫某某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發起糾紛調解申請,立案庭庭長趙小青收到申請後,馬上聯繫雙方當事人,約定於11月20日進行視頻調解。

趙庭長和雙方當事人在視頻調解室視頻連線,詳細詢問了解情況。調解剛開始,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趙庭長耐心細緻地做了解釋,又進行了積極的引導。經過三個多小時,雙方當事人在趙庭長的組織下,達成了調解協議。李某自願支付孫某某委託蘭某到新寧的差旅費2000元,當場一次性付給孫某某12000元,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一天內得到完美解決。

“在線調解相較於訴訟更加便捷,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在線申請調解,通過視頻連線在線調解,在線出具調解書,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以‘一次不用跑’,大大節省了當事人的時間和金錢,在線調解採取的是相對溫和、非對抗的方式進行調和,更有利於修復雙方關係,達到雙方都滿意的效果。”趙小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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