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房開涉嫌違法違規,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5000萬


貴州一房開涉嫌違法違規,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5000萬


貴州一房開涉嫌違法違規,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5000萬

買房參加團購,“交2萬抵3萬”,比如這樣的優惠幅度相信有很多人會動心。花溪區“錦.花溪”項目的購房人也是看中了開發商的“優惠力度”而交了團購費,但因開發商違規銷售,涉嫌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歸公司所有等違法違規行為,走上了持久的維權之路。

花溪區住建局通過媒體曝光該案例:目前,該項目部分購房者通過向行政執法部門投訴,獲得退房退款;部分業主通過訴訟程序成功維權,花溪區人民法院在多起相關案件中判決代理公司退換購房者團購費。

貴州一房開涉嫌違法違規,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5000萬

群眾反映:

無法辦理產權,要求房開退房退款

據通報,“錦.花溪”項目由貴州展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名稱“花溪區花燕路口棚戶區改造安置點(02-05-21地塊)”,土地為劃撥城鎮住宅用地,屬安置房項目,規劃總建築面積409129.88平方米,其中住宅222762.07平方米2153套,產業房106001.5平方米。

2017年9月,展譽房開將房屋委託偉庭房開公司和貴州偉庭茂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進行銷售,三方於2017年9月22日簽訂《獨家銷售代理合同》,合同明確了銷售價格、代理佣金和代理溢價,約定合作期限2017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3日止。

偉庭房開公司為履行此合同,將代理的全部產品再委託貴州正量聯行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做銷售執行,約定提成服務費為代理佣金3%+代理溢價偉庭70%/正量聯行30%。

期間,展譽房開於2018年1月3日經貴陽市人民政府

築府專議【2018】82號研究,同意該項目住宅部分富餘房源可參照經濟適用房標準進行銷售,且明確由展譽房開代購房人依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後,貴陽市、花溪區不動產部門予以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產業房(商業)部分明確展譽房開足額繳清土地出讓金後不動產部門支持辦理房屋不動產權手續。

今年4月初以來,花溪區“錦.花溪”項目的購房人因房開公司產權辦理、商鋪無證銷售返租、退房退款及退團購費等問題多次向花溪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反映,在相關部門的處理下,群眾反映的產權辦理、退房退款問題逐步得到化解,但由於銷售代理公司拒不退還“團購費”,該系列案件仍在處理中。

住建查處

退房退款,退還購房人團購費

經花溪區住建局查實,展譽房開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將產業房(商鋪)部分委託偉庭房開和偉庭茂經紀公司代理銷售,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存在違規銷售的違法違規事實。

偉庭房開為法律法規禁止轉讓的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且以“團購費”名義違規收受委託以外的酬金,未開具發票且未計入房價。偉庭公司稱在銷售過程中與購房人簽訂有《偉庭茂居間服務協議》,經瞭解購房人均不知情也未持有此協議。

據查,偉庭房開公司共代理銷售該項目房屋1215套,其中住宅525套,商鋪690套,涉嫌收受團購費5000萬元。

花溪區住建局查實後認為,偉庭房開存在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發佈虛假廣告,誘騙購房人簽訂所謂的居間服務協議單方持有並收受購房人“團購費”,預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違法行為,偷稅漏稅,涉嫌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歸公司所有等違法違規事實。

花溪區住建局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於2019年5月5日下發《關於解決“錦.花溪”項目相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責令展譽房開在一個月內(即2019年6月5日前)完善住宅部分相關手續,依法按程序完成購房人不動產權登記和按揭貸款手續,且土地出讓金由展譽房開公司繳納;責令展譽房開在一個月內(即2019年6月5日前)補交土地出讓金並完善商業部分相關手續,依法按程序完成購房人不動產權登記和按揭貸款;責令展譽房開在未完善相關手續前,無條件退房退款,且在收到購房人退房申請

30日內退還收取購房人的房款;責令偉庭茂經紀公司和偉庭房開無條件退款,且在收到購房人退款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退還收取購房人的團購費。

按照花溪區住建局處理意見,目前展譽房開已經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權證》(劃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正在辦理消防驗收和工程質量竣工備案。

在花溪區住建局的監督下,展譽房開安排專人負責處理退房退款,目前已登記退房57戶,按照雙方約定的退款時間已經退款54戶1086萬元。

法院判決:

偉庭房開退還購房人團購費

針對退還團購費事宜,偉庭房開拒不執行花溪區住建局的處理意見,且將區住建局訴至南明區法院要求撤銷對其的處理意見,購房人要求退團購費事宜未得到解決。為此,花溪區住建局正積極引導購房人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偉庭房開公司和展譽房開公司退還違規收取的團購費。針對房開公司無證銷售,代理公司違規收取團購費的違法行為,部分購房人已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法院已作出維護業主權益的判決,判定雙方合同無效,由房開公司退還購房款及期間利息外,承擔違約責任,判定偉庭房開退還購房人團購費。

目前,花溪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同類案件57件,其中已經判決結案10件,調解結案8件,准予撤訴裁定結案2件,已經申請強制執行4件。

據悉,鑑於偉庭房開公司拒絕退還收取的團購費,涉及人數多,金額巨大,存在諸多違法違規事實,6月3日,花溪區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明確,由花溪區公安局牽頭成立專案調查組,對偉庭房開公司的違法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從偷稅漏稅、合同詐騙、非法集資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進行偵查。

貴州一房開涉嫌違法違規,以“團購費”名義非法集資5000萬

都市新聞

記者 蘭榮江

編審 鍾俊怡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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