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變形記”:沉迷賭博輸千萬 詐騙蘭州銀行貸款出逃國外

日前,蘭州中級人民法院在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將一個十分講信用的商人是如何變成了詐騙貸款、出逃國外的賭徒的始末公之於眾。

借賭博緩解壓力 幾年時間輸千萬

判決書顯示,陳某雲是長期在蘭州經營木材生意的莆田個體經營戶,亦是莆田商會蘭州分會的副會長,在陳某雲同鄉眼中,陳某雲是一個生意做的很好,很講信用的人。

自2008年開始,陳某雲向朋友舉債數百萬盲目擴大經營,但由於經營效益不好,陳某雲舉債愈發增多,從開始的向朋友舉債,到向銀行貸款。據陳某雲自己供述,其借貸的款項,除了一小部分終於正常經營,剩下的都用於倒換借款和利息,實際上就是拆東牆補西牆,已經沒有資金經營了。

也正是這個時候,陳某雲沾染上了賭博。2012年開始,陳某雲常去澳門賭博,輸的多,贏得少,2014年起就愈發頻繁,基本都是輸。“大概輸了1000萬。”陳某雲回憶自己賭博經歷時說:“經營壓力大,借了還多錢,利息很高,逼債的人很多,就借賭博緩解壓力,也想搏一把,想贏一把大的緩解經濟困境。”

製作假購銷合同 詐騙銀行貸款

由於做生意會經常需要資金週轉,難免用到貸款,蘭州市莆田商會與蘭州銀行銀煉支行簽署協議,由商會其他會員提供聯保,並由商會出具推薦函推薦其會員在該行辦理貸款業務。陳某雲身為其中一員,也有固定聯保小組,在聯保小組中,陳某雲一直給其他成員按時歸還貸款的形象。

2014年3月6日,陳某雲以擴大經營規模儲備庫存商品以及履行與供貨方物資購銷合同為由,並以7000立方木龍骨作為抵押,同時由其妻子和黃某、梁某三人作為擔保人,向銀煉支行申請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500萬元。

實際上,陳某雲在向銀煉支行申請貸款時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供了相應的書面材料,但其中提交的《物資購銷合同》一份系偽造供貨方簽名的虛假合同,而且陳某雲並未這筆貸款並非用於上述事由,而是用於歸還此前貸款和賭博揮霍。

事發後逃亡國外 商會代其還債

自2014年3月9日至2015年2月26日,陳某雲向銀煉支行共計償還貸款利息42.38萬元,2015年3月19日貸款到期,陳某雲償還本金及當期利息4.56萬元之後就再未歸還貸款,2015年8月25日,蘭州銀行銀煉支行報案,至此揭開陳某雲債務纏身的面紗。

陳某雲明知自己無法歸還欠款的情況下,隨即出逃越南。判決書披露,包括朋友欠款,借貸的高利貸以及銀行貸款,陳某雲共計欠蘭州銀行453.07萬元和外債4000餘萬。但陳某雲並未能逃亡太久,2016年8月陳某雲在越南被抓獲,越南公安於次日將其移交廣西警方,2016年9月9日陳某雲正式被蘭州市公安局逮捕。

陳某雲的詐騙行為最終卻由莆田商會“買單”。判決書顯示,2018年11月,經莆田商會協商並向蘭州銀行銀煉支行申請,已由商會墊付該筆貸款本息,將貸款本息一併存入甘肅新順峰工貿有限公司在銀煉支行開立的結算賬戶中,由銀煉支行進行了扣劃。

2019年6月,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審理陳某雲貸款詐騙罪一案。法院認為,陳某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擴大經營規模儲備庫存商品以及履行與供方的物資購銷合同的理由,使用供貨方並未簽名的虛假的物資購銷合同詐騙銀行的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判處陳某雲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萬元。2019年8月,陳某雲不服判決上訴,但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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