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規定

權威發佈!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規定

近年來,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時常出現糾紛。部分經營者、消費者對停車服務收費政策理解有誤,引起了一些爭議,為更好地貫徹執行相關收費政策,昨天市發改委就消費者反映較多的問題進行了解讀。

一、市區停車收費監管部門分工和職責是什麼?

本輪機構改革後,市發改部門負責市區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制定(調整)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具體收費標準,並對其收費行為監督管理。

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停車場的收費行為進行監管,規範停車收費行為,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根據《襄陽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辦法》(襄政辦發〔2018〕31號)規定,市城管部門作為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統籌各類停車場管理,建立停車場管理信息平臺。

市規劃部門根據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規劃管理工作。

市人防部門負責利用人防工程作為停車場的監管工作。

遇到停車收費問題,消費者可以結合各部門分工,通過12345熱線進行諮詢。對停車亂收費行為,消費者可以撥打“12345”“12315”提出價格舉報、投訴。

二、市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定價管理形式分為幾種?

市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定價管理形式分為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2種,即對少數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特徵的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對其他大多數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哪些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16〕151號)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一)機場、碼頭、車站,政府定價管理的旅遊景區(點),公交樞紐站、軌道交通換乘站等規劃配套建設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停車場;

(二)公立醫療機構、公辦學校、體育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宮、青少年宮、公園等公益機構規劃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場;

(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場;

(四)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五)經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當地人民政府批准,並依法劃定的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四、哪些停車場所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政府定價範圍以外的停車場所,由經營者按照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其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停車設施,要通過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選擇社會投資者。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統籌考慮建設運營成本、市場供求、經營期限、用戶承受能力、政府財力投入、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因素協議確定。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收費標準調整與財政投入協調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成本、供求變動因素,適時調整收費標準。

五、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計費方式有哪些?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計費方式,根據停車條件和需要,可以採取計時或計次、包月、包年的計費方式。具備電子計時設備或建立人工計時操作程序,實行計時收費的,應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加快推行電子繳費技術,鼓勵對短時停車實行收費優惠。

機動車停放服務按車型大小分類計費。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規定確定。

六、實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具有合適場地,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和標線;

(二)配備專職現場管理人員或計費設施;

(三)建立健全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範、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

路臨時停車的經營管理者,應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取得機動車停放服務的經營資格。其他停車場所按政策規定需要進行備案(或批准)管理的,按規定執行。

七、哪些情形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一)進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建、內設停車場辦理事務的車輛;

(二)停車時間不足30分鐘的車輛;

(三)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

(四)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等;

(五)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規定的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

八、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給予哪些優惠?

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優惠時段是指持續停車4小時以內分段實行優惠,即:

1、停車2個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2、停車時長超過2小時,不足4個小時的,按照累計時長應交費用減半收取停車費;

3、持續停車超過4個小時的,按正常應交費用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九、如何規範停車服務和收費行為?

(一)通過門戶網站公佈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

(二)制定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引導行業自律和經營者規範服務。

(三)加強信用制度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建立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並按規定公開。對失信行為要實施聯合懲戒,逐步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監管體制。

(四)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要在停車場所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內容,包括: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方便群眾監督。

十、物業小區停車收費有哪些規定?

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管理區域內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場地用於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可以收取停車費,其管理、使用、收費等具體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主體等不得銷售或者變相銷售。

對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車位不得收取停車費,但物業服務企業等可以收取物業服務費。

對進入住宅和非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下列車輛,應當免收停車費: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快)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

  (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免費的車輛,如肢殘人駕駛的專用代步車輛等;

  (三)臨時停車不超過30分鐘的車輛;

  (四)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搬家、配送貨物服務的車輛;

  (五)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免費的其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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