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當!了!“遠嫁”重慶“水土不服”,這輛別克竟是“泡水車”

10月,重慶人李先生在達州買了一輛二手別克車,車鑰匙老是打不開車門,經4S店檢查被認定是“泡水車”,李先生要求售車人小呂退款被拒。昨日,李先生撥打本報民生熱線2382258,想通過自身經歷提醒大家,購買二手車要擦亮眼睛,別輕信別人。

花13.5萬買二手車

經朋友介紹,李先生通過微信與售車人小呂取得聯繫。小呂自稱是達州“好車之家”二手車公司的員工,微信暱稱也冠以店名“達州好車之家小呂”。

上!當!了!“遠嫁”重慶“水土不服”,這輛別克竟是“泡水車”

李先生與小呂談妥車型、價格等事宜後,向小呂支付了1.2萬元定金。10月17日,小呂駕駛一款二手別克車到了重慶。

“當時小呂說車子沒有任何問題,我請技術員大致檢查後就簽了協議。”李先生說,他們雙方籤的《汽車轉讓協議》第三條註明“如車輛為非法組裝拼載車、水淹車、火燒車、事故車等,賣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款”。基於協議的保障,李先生放心地將尾款12.3萬元付給了達州“好車之家”二手車公司負責人譚某。

4S店鑑定為“泡水車”

“沒想到買回的二手車,竟是報廢品。”李先生非常氣憤,駕駛車輛才幾天,他就發現車輛線路不太靈敏,尤其是車門經常失靈,車鑰匙老是打不開車門。11月初,李先生駕車到4S店打算重新配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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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工作人員測試發現車子有異常,仔細檢查後稱車子進過水。”4S店工作人員還告訴李先生,車內線路發黴、生鏽,繼續駕駛極易發生失靈、自燃等安全事故。李先生查詢車輛保險記錄發現,“4月9日凌晨,該車駛入水塘,還被保險公司鑑定為全損車。”李先生一下子就蒙了。

發現問題至今,李先生多次聯繫小呂,要求按照《汽車轉讓協議》中的條款全額退款。“小呂說,我找人仔細檢查車子後才交易的,所以拒絕退款。”李先生認為,小呂售車前應向買家說明車輛的實際情況,而不是讓買家自己去檢查,如果沒檢查出來就該倒黴。“我被騙了。”李先生非常後悔,太相信朋友和那份協議了,他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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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功概不負責”

記者在李先生簽訂的《汽車轉讓協議》中發現,賣方署的是小呂的名字。11月18日,小呂接受記者採訪稱,8月下旬,他在大竹縣收購了這輛別克車,但並不知道該車進過水。後經一位重慶朋友介紹,他將別克車賣給了李先生。而交易前幾天,他剛從達州“好車之家”二手車公司離職。

“賣車的錢,我其實一分沒拿。”小呂坦言,1.2萬元定金打給了那位重慶朋友,12.3萬元尾款則打進了譚某的銀行賬戶,因為他去年買房向譚某借過錢。對於李先生提出退款的要求,小呂搖搖頭,“以銷售時的實車為準,交易後出現的問題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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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某解釋,小呂曾是公司員工,但公司對小呂與李先生的私下交易不知情。由於行業的特殊性,一些員工往往有了車源和客源後,“翅膀硬了”,便“自立門戶”單幹,所以“這個行業的人員流動性很大”。

記者 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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