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依託基層組織,妥善解決“棘手”交通事故

“對不起,法官,先前是我老婆言語過激,請您原諒。”

“法官,謝謝您。”

這場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終於在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下圓滿結案。

鼎城法院:依託基層組織,妥善解決“棘手”交通事故

被告文某駕駛機動車將卜某撞傷,雙方就賠償金協商未果,原告卜某遂將文某訴至鼎城法院。由於被告文某的母親牴觸情緒較大,書記員多次聯繫文廣未果,又以郵寄方式送達副本及傳票,最後仍被拒收退回。

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儘可能地化解案件矛盾,道路庭承辦法官和書記員到社區瞭解情況,王家鋪社區黃玉泉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法院辦案人員一行,黃主任瞭解案情後決定在現場調解,這樣有利於化解矛盾,教育群眾。指派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與法官一起來到了文某的家裡,經過法官和社區工作人員講解法理人情,文某的父親終於接收了法院傳票及副本,表示一定會按時到庭參加訴訟。

2019年9月20日,雙方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開庭期間,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矛盾再度升級。開庭後又經承辦法官多次協商調解,但雙方矛盾沒有緩和,文某的母親認為法官辦案有失偏頗,對法官頗有怨言。社區黃玉泉主任知曉這一事件後,親自到道路法庭參與調解,一方面對被告文某及其家屬進行思想教育,嚴肅指出其思想問題。並強調要懂得換位思考,不能逃避責任。另一方面對原告卜某及其家屬也積極展開心理疏導,指出交通事故並非文某有意為之,雙方和諧最重要。並和承辦法官一道對當事人進行法律講解,詳細解答當事人的疑惑。在法庭和社區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法院當場製作民事調解書送達給雙方。被告文某立即當場給付了原告卜某60000元的損失賠償金,雙方握手言和,案結事了。於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近年來,鼎城區人民法院道路人民法庭,加強與基層組織的聯繫,依託基層組織,充分發揮其熟悉社情民情、便於與群眾協調溝通等優勢,深入群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人民法庭聯合基層組織共同化解矛盾這一舉措促進了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同時也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融媒體記者:趙凱 通訊員:劉妮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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