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依托基层组织,妥善解决“棘手”交通事故

“对不起,法官,先前是我老婆言语过激,请您原谅。”

“法官,谢谢您。”

这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终于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下圆满结案。

鼎城法院:依托基层组织,妥善解决“棘手”交通事故

被告文某驾驶机动车将卜某撞伤,双方就赔偿金协商未果,原告卜某遂将文某诉至鼎城法院。由于被告文某的母亲抵触情绪较大,书记员多次联系文广未果,又以邮寄方式送达副本及传票,最后仍被拒收退回。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尽可能地化解案件矛盾,道路庭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到社区了解情况,王家铺社区黄玉泉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法院办案人员一行,黄主任了解案情后决定在现场调解,这样有利于化解矛盾,教育群众。指派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与法官一起来到了文某的家里,经过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讲解法理人情,文某的父亲终于接收了法院传票及副本,表示一定会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2019年9月20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开庭期间,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矛盾再度升级。开庭后又经承办法官多次协商调解,但双方矛盾没有缓和,文某的母亲认为法官办案有失偏颇,对法官颇有怨言。社区黄玉泉主任知晓这一事件后,亲自到道路法庭参与调解,一方面对被告文某及其家属进行思想教育,严肃指出其思想问题。并强调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能逃避责任。另一方面对原告卜某及其家属也积极展开心理疏导,指出交通事故并非文某有意为之,双方和谐最重要。并和承办法官一道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详细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在法庭和社区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被告文某立即当场给付了原告卜某60000元的损失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依托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情、便于与群众协调沟通等优势,深入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法庭联合基层组织共同化解矛盾这一举措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妮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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