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護綠水青山 濰坊市多措並舉全面推行“林長制”

濰坊傳媒網訊(記者 高翠)11月21日上午,記者從濰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加快推進國土增綠、森林提質和資源保護,濰坊市制定了《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方案》,全面建立市、縣、鄉、村林長制體系,聚焦增綠、護綠、管綠、用綠、活綠,構建黨政同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森林資源發展保護管理工作新機制。

據瞭解,根據最新的林地變更調查數據顯示,濰坊市林地面積為405萬畝。目前,全市有森林生態類型的自然保護區1處(青州仰天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有國家級森林公園5處、省級森林公園5處,國家級溼地公園7處、國家級溼地公園試點3處、省級溼地公園13處。

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19﹞131號)和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落實林長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結合我市工作實際,起草了《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初稿,徵求了20個市直部門單位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經第4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研究通過,10月29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方案》。

分級設立林長 建立部門協作機制

全市設立總林長,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總林長。在沂山、仰天山、馬耳山、嵩山等重要生態區域設立市級林長,由市級領導擔任。總林長和副總林長分別兼任市級林長。所涉及縣(市、區)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相應林長。

市、縣(市、區)設立林長制辦公室。市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市、區)總林長、副總林長、林長及林長制辦公室可參照市級組織形式設置。鎮(街道)、村(居、社區)設立林長和副林長。

市、縣(市、區)分別建立林長制部門協作機制。市林長制責任單位為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林長制責任單位分別明確1名負責同志為成員,確定1名科級幹部為聯絡員。縣(市、區)林長制責任單位由同級黨委、政府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確定。市、縣(市、區)分別建立林長制協作會議制度,會議原則上每年不少於1次。重大事項,總林長、副總林長隨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

各級林長工作職責明確 主要任務分為五大塊、17條內容

市總林長負責組織領導全市森林等生態資源保護髮展工作,對全市各級林長制工作實施總督導。市副總林長負責協助總林長工作。市級林長負責組織領導責任區內森林等生態資源保護髮展工作,牽頭組織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市林長制辦公室負責林長制的組織實施工作。縣(市、區)、鎮(街道)、村(居、社區)級林長的具體職責由各地自行明確。

主要任務共五大塊、17條內容。五大塊任務:一是加強生態資源保護。健全保護制度,嚴守生態紅線,落實保護責任,實施系統保護。二是加快國土綠化和生態修復。統籌規劃、系統修復,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不斷增強生態功能。三是推進生態資源合理利用。堅持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方針,科學合理利用森林、溼地等各類生態資源。四是強化生態資源科學管理。加大科學研究,依靠現代科學技術,加強網格化體系建設,持續提升生態資源保護能力和管理水平。五是嚴格執法監督。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推動生態資源保護管理法治化、規範化。

推出五項保障措施 確保林長制全面鋪開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出臺實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堅持守土有責、護林盡責,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檢查考核,嚴格獎懲措施,真正做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責有人擔,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健全工作機制根據本地森林、溼地資源現狀,圍繞保護、修復和發展目標,建立林長制工作協調機制;督促相關單位履職盡責,合力推進林長制工作;制定林長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發揚改革創新精神,推廣實行“民間林長”等有效做法,探索森林資源管理新路徑。

嚴肅考核問責建立林長制考核評價體系,實行林長制考核制度。縣級及以上林長負責組織對相應下一級林長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強化政策配套加快研究出臺工作協調、經費保障、檢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強化政策集成,細化進度安排,確保林長制各項工作有力有效推進。

加強宣傳引導加大林長制實施方案宣傳力度,向全社會公告林長名單,在森林和溼地分佈區的顯著位置豎立林長公示牌,標明林長職責、保護髮展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營造關愛森林、溼地,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努力走出一條符合濰坊實際的林長制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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