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县牢记使命:认真开展河(湖)巡查督察

本报讯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开展河(湖)巡查督察,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有力保证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高效运行。

在开展河(湖)巡查督察工作中,祥云县建立健全了《县级河(湖)长巡河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按照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下发督办单限时整改。2019年,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5万件次,组级巡河常态化。

同时,明确督察任务,印发实施了《祥云县2019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督察方案》,明确督察重点工作内容、督察重点河湖库渠、调整了督察频次和时间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级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督察工作方案,按照督察方案开展不同层面的督察工作。全面建立县、乡镇二级督察体系,实现了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全覆盖。

祥云县认真履行督察职责,抓实督察督办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督察督办72次,对各级督察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完成后形成整改报告,闭合管理。祥云县还聘请县级河(湖)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81名、乡镇级河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108名、河(湖)长制水质义务监督员159名,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成效评价,促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断深入,步步为营。(通讯员 陈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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