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15歲男孩討薪難!火鍋店打工15天賺1350元工資,能否要回?

即墨的小萬今年只有十五歲,雖說年紀小,但是很懂事,為了幫家裡減輕點負擔,他偷偷的找了一份工作,可是初涉世事的他,工作沒多久就遇到了麻煩!

青島15歲男孩討薪難!火鍋店打工15天賺1350元工資,能否要回?

  十五歲的小萬本該是上學的年紀,可是他卻早早的輟了學,為了幫家裡減輕負擔,自己應聘到了這家位於即墨區店子山一路的味蜀吳老火鍋飯店裡工作!

  起初,小萬對薪資和勞動強度都比較滿意,可是後來,工作期間的一些遭遇,讓他有了辭職的想法!

  小萬算了算,自己在店裡幹了15天,工資得有一千多,這個錢不能虧了,他事後聯繫火鍋店負責人,想要回自己的辛苦錢!

  行動員查看了小萬的身份證,確確實實還不滿十六週歲!這麼大的孩子外出打工,還遭遇了欠薪待遇,到底是怎麼回事?在行動員的帶領下,小萬再次找到了這家味蜀吳老火鍋店!

  馮經理說,小萬的不辭而別,影響到了店裡的正常經營,不發錢也是理所應當,但後來考慮到小萬的情況,他提議按照青島市最低基本工資標準,來核算小萬這近半個月的工資,可是小萬不接受。

  明知小萬未滿十六週歲,卻依舊與小萬建立勞動關係,這樣的行為明顯違法啊!當行動員明確指出火鍋店存在的違規行為之後,馮經理的態度終於變了!

  經過一番核實,小萬總共出工十五天,其中有遲到和曠工,扣除一百五十塊錢,最終工資合算為1350元,對此,小萬一行人表示認同。而對於非法僱傭童工的行為,馮經理也深感後悔!

  按照我國的《勞動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同時,我國《刑法》也對非法僱傭童工的行為,做了明確規定,如果情節嚴重,對直接負責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個教訓,火鍋店老闆,也得記清楚了。

  小萬目前已經拿到了工資,對於這種非法僱傭童工的行為,我們也希望當地執法部門能夠嚴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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