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28萬多元,靈武男子將銀行告上法庭, 你怎麼看?

吳帥澎


靈武市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完全維持了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判決銀行百分之百的賠償原告借記卡中,損失全部的存款,但靈武市人民法院忽視了一個基本事實,既借記卡中的密碼問題,借記卡的密碼只有原告人自己掌握,銀行和他人不可能瞭解,只有在持卡人大意的情況下,無意讓他人掌握,才能用複製的借記卡取款,銀川市中院肯定了這一事實,認為持卡人既原告的疏忽大意,丟失密碼行為,也是被盜存款原因之一,對該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判決原告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該判決是合理合法的,既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利,又支持了銀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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