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資,去勞動局投訴有勝算嗎?

胡聖霞


企業拖欠員工工資,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我國勞動法規定了很多員工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法律救濟途徑,其中,尋求勞動局的幫助,是一個非常實用有效的途徑。


勞動局是民間通俗的叫法,其正式的名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勞動局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監管機構。


根據《勞動法》第85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因此,勞動局就是負責監督用人單位的。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也屬於勞動局監督的範圍之內。


企業出現了拖欠員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請求勞動局幫助我們討要工資,維護自己的合法正當權益。



員工維護權益,要準備好充足的證據。


勞動局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辦事,依法履職。我們向勞動局投訴反映問題,應當依法按規進行。


我們要提前準備好充足的證據,用以支撐自己的合法訴求。證據主要包括三類,


一是證明自己是企業員工的證據,主要包括自己勞動合同、工資收入明細、銀行流水、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二是證明按規定工作了,主要是包括當天或者當月的打卡簽到證明、同事證詞證言、工作記錄等;


三是證明企業拖欠了工資,主要是銀行流水、欠條、財務支出明細等。


準備好,充足的證據,便於勞動局儘快瞭解事實,查清事實真相,及時幫助員工找回拖欠工資,維護員工的正當利益。


有了充足全面的證據,勞動局會接受員工的投訴,並儘快安排人員進入調查。



勞動局維護員工的途徑,主要有三種。


我們在收集好相關證據以後,要根據證據和事實,起草一份申請書,詳細寫明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的事實,列明證據內容,寫明自己的訴求和主張。在向勞動局投訴時,提交給勞動局。


我們尋求勞動局的幫助,主要有三種途徑:


一是申請調解。這是比較和諧和快速的一種方式。員工請求勞動局調解。勞動局在進行初步的調查瞭解以後,先派人與企業進行溝通,積極協調企業,儘快發放工資。或者是勞動局安排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介入,由調委會的專家,與企業和員工進行溝通,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發放工資,維護員工的切實利益。


二是申請仲裁。勞動局都設有勞動糾紛仲裁庭。勞動局自收到員工的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後,會及時的組成仲裁庭,並在60日內進行仲裁。這個仲裁類似了法院訴訟,需要雙方的舉證和辯證,最終由仲裁庭作出最終的裁定。對於勞動局的仲裁,企業有義務履行相關規定。


三是投訴檢舉。投訴檢舉是一種比較激進的方法,不太建議員工使用。除非是你不想在公司裡工作了。我們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檢舉企業的違法用工行為,要求勞動局對企業的拖欠工資行為進行查處,並給與企業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支付員工的工資,賠償損失,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局的這種處罰,帶有強制性。但是,一旦這樣做,自己也難以在企業立足。建議慎重使用這種方法。


對於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的問題,肯定是屬於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問題,我們員工,要依法理性維權,積極尋求勞動部門的幫助,儘快幫助自己討要工資,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職場百靈鳥


勞動局我只服深圳的,那個速度是真快!人家那才是以人為本!想起當年在工地辛辛苦苦大半年最後結束建築公司說沒錢,一直拖拖拉拉,沒辦法去勞動局人家當著我們的面直接打電話給建築公司,明天拿錢發工資不發我們勞動局替你們建築公司發。當時管那個工地的經理就傻了,說明天上午就發!


用戶6223679103723


我個人的經歷,2010年在內蒙古臘月21放假工地說拿1000塊錢路費回去,我們不幹找項目部,項目部說錢給老闆了,最後沒辦法找勞動局,開始我們十幾個人選了兩個帶表去,人家一會讓你聯繫項目部一會兒讓你找老闆的,說白了就是不想給你辦,最後沒辦法我們十幾個人都去了搞了三天才要到錢!可以這麼說吧,想到勞動局要到錢有三種情況會快點要到,一有勞務合同的,二人多的,三小資項目或老闆的,大家想下大多工程上有幾個勞務合同合格的?所以說在工程上找勞動局要錢要是要得到,就是也難要


郭靖153022382


各區勞動監察大隊解決單純欠薪還是有作用,有一次老闆跑了,我們三十幾個去武漢漢陽勞動監察大隊試試,接待農民工李隊長非常熱情,瞭解情況後,教我們農民工,怎麼填表身份證等材料,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月,把欠薪老闆抓到派出所了,他打電話叫我們去拿錢,連一支菸都沒抽我們的,真的非常感謝他。


黙讀困惑


以我的經驗第一步直接上訪勞動局,勞動局受理了是一層一層的往下壓才有效,以前在深圳南山西麗我老婆的工資拿不到,我寫了一個報告再打印直接上訪南山勞動局,勞動局一個電話打到西麗街道辦,街道辦又一個電話打到當地村委,村委工作人員把我帶到工廠才拿到了工資,從我一告那工廠也整個半死,工資底薪、加班費全都按勞動法來,不去告工資根本無法拿到


周ZXF


當你拿不到自己天天上班,熬夜上班賺來的工資時,你們應該去請求勞動服務站幫忙拿回你的工資。工作人員就像家裡的父母一樣,幫你拿回你自己的工資呢,因為那些老闆之前不給我工資,我以三次請勞動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幫我拿回我的工資了?非常感謝你們!


心疼問你


題主,拿不到工資,你的心情和痛苦我可以理解,我也非常(ˇˍˇ) 想幫你討回,讓我們一同努力。

你的老闆是什麼類型的(個體戶、小企業等),並沒有告訴,所以有沒有勝算,我的回答是:不好說。

一、如果是個體戶、私人老闆、小企業,去勞動局投訴,勝算概率高。

如果勞動局連個體戶、私人老闆、小企業都搞不定,他們就太沒水平,太不作為了。他們面對上級的檢查,也是過不了關的,將在年度績效中不會好。

這裡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私人老闆四處逃竄,硬賴,或者逃出本地,是勝算不了的。

二、如果是中大企業,去勞動局投訴,勝算概率高的。

尤其是大企業,要的是企業形象,要的是口碑,個體的工資寧願支付,要的是臉,你會勝算的。

對於中型企業,要看中型企業的定位,想發展的更好,你也會勝算的。如果相反的,你不會勝算的。

通過投訴不能勝的,可以勞動仲裁,可以向欠薪基金討要,可以聯合工友變成集體事件,可以藉助媒體(電視臺等),可以通過市長熱線。

為了討回工資,手段是多樣的,你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只要便於自己操作即可。朋友,通過各種手段,相信你會如願以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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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勞動局投訴,工資可以拿的到,等你不一定是完勝。

一、關於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去勞動局投訴是第一步。

現實中的很多情況是,有些人知道企業的違法行動,並想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卻不知道那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途徑和門路在哪裡?就是來說,是不知道怎麼去投訴,怎麼去維權?

那麼就得清楚最基本的維權方式。就幾個員工的這種矛盾糾紛和企業的違法行為來說,第一步你首先要找到是企業所在地的人力資源部門的勞動監察和監管大隊,也就是所謂的勞動局——去勞動局進行勞動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會根據你反映的情況,組成相關人員並結合有關部門去企業調查核實情況。勞動監察大隊會根據你的訴求,在對真實情況核查的情況下,要求企業責令整改、糾正自己的不合規不合法勞動行為,並限定期限。

如果企業拒不執行,或者存在巨大阻礙。勞動監察部門自然會有一整套解決方案和法律流程,最終維護勞動者權益。

維權之前一定要清楚勞動法關於企業欠薪行為的規定:

如果企業拖欠工資和惡意欠薪的行為,性質較為嚴重或者情況比較惡劣,法律會將其判定為“拒不支付工資的惡意欠薪罪”,我就屬於刑事犯罪的範疇,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和處罰金。最高將會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和處罰金,公司單位也會面臨處罰和有關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都會面臨處罰的責任。

清楚了這一點,也就做到了心裡有數。

二、工資可以要的來,但是執行流程比較繁瑣,且對你不利。

要讓勞動執法部門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那麼你作為投訴者、勞動者,就得提供勞動執法部門執法的依據和證據。具體來說就是你要提供你在這所企業的勞動證明(勞務合同、工資卡、工資條、勞動事實等),即提供必要的企業違反勞動法的證據!

而且這個過程的執行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這你需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同時如果企業違反事實成立且被責令整改或者罰款,那麼礙於情面,你是不會去這家企業在進行工作。你也不可能說,請求企業你辭退或者維持勞動合同。你自然走人是最好的事情,但是你也因此丟掉了自己的飯碗。

如果勞動投訴不奏效,你可以提起申請勞動仲裁的法律程序去維權。勞動仲裁在法院受理的情況下,會組成勞動仲裁合議庭就勞動糾紛進行仲裁。勞動仲裁為終局,一般不可上訴。除非有特殊情況,才可以按照民事訴訟的行為進行起訴。

關於這一點,這裡不再贅述。但是你必須清楚法律途徑去維權的程序:勞動投訴——勞動仲裁——民事訴訟。不能不懂法,如果完全不懂,那麼處理器的也就顯得比較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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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勝算是有的,而且非常大。不然國家設立勞動局幹嘛的?不是養一群閒人吧?

國家現在越來越重視勞動人民的報酬能拿到手能不能及時拿到手,對於許多工地的要求都很高了,我舉例說明了一下。1、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那麼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寸不離步不離


肯定有勝算。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依法獲得勞動報酬的規定,並且規定統一由貨幣方式簡算工資。

此外還規定,工資可採用曰結,周結,但每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資。

所以說工資月薪制支付方式,就是根據這個依據來的。

工人或民工做工後收不到工資,可以去當地政府和勞動局、公安機關投訴。

這些部門按規定平時都要掌握瞭解本轄區拖欠工資的相關情況,並對人員情緒,能否引發惡性事件進行判研。

當他們收到你的投訴後,會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或到單位、工地瞭解情況,核突問題。

當他們核實清楚清況後,會責令對方支付所欠的工資。

一般情況下,這樣就能得到解決。

如果是惡意欠薪的,還會根據惡劣的情況度對企業進行處罰。

當然,如果遇上倒閉企業,或一些"跑路工程",這工資就要難一些了。

欠薪問題一直是個大問題,從中央到地方現都很重視,都在清理。我們應相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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