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澄海區鳳翔街道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許建慶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汕頭市澄海區鳳翔街道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許建慶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被執行人:許建慶,男,61歲,住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鳳翔街道,身份證號碼:44052119580910****。

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5203民初85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許建慶應付還申請人廣東揭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0萬元及按判決書確定的利息,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李偉雄、許建慶、杜黎明對揭東建信石業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執行人揭東建信石業有限公司、李偉雄、許建慶、杜黎明被執行人連帶承擔案件受理費用29006元。

因被執行人許建慶沒有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申請人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磐東支行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2019年4月23日依法立案受理。案號:(2019)粵5203執398號。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許建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聯繫人:徐法官 電話:0663—326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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