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學:《矛盾論》是披著“矛盾”外衣的“陰陽論”?

中國經濟學:《矛盾論》是披著“矛盾”外衣的“陰陽論”?

如果說西方哲學的思維是“線性思維”,那麼中華哲學的思維就是“立體思維”。如果說西方哲學的思維是“機械思維”,中華哲學的思維就是“有機思維”。中國傳統“陰陽五行理論”認為:任何事物內部都含有正反兩種力量或趨勢,稱之為“正反”也好,稱之為“陰陽”也罷。所有事物都是在其內部“陰陽”力量的推動下而發展變化的。

這種“陰陽”關係的力量,普遍存在於萬事萬物內部。所以,萬事萬物都可以抽象成一對“陰陽”力量的綜合體。經過考察,我們認為事物內部的“陰陽”力量之間有如下五種關係:

1、互對關係,即相互對立的關係。

2、化育關係,即共同作用產生新事物的能力。

3、互根關係,即相互依存關係。

4、消長關係,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關係。

5、轉化關係,即相互之間可以轉化。

我們都知道毛澤東同志寫過一篇著名的哲學論著《矛盾論》,對事物內部所包含的矛盾及其變化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可是毛澤東同志洋洋灑灑的《矛盾論》所論述的矛盾關係,也不外乎以上所述的五種陰陽關係。

其實,在中華學人的眼中,《矛盾論》就是披著“矛盾”外衣的“陰陽論”。“矛盾”就是事物內部的兩種陰陽力量(或趨勢)的表現。事物內部兩種力量(或趨勢)之間的關係,除了“對立統一”外,還有“化育”、“互根”、“消長”、“轉化”等關係。

我們完全可以將毛澤東同志《矛盾論》一文中,所有的“矛盾”字眼置全部換為“陰陽”。這不但沒有違和感,而且會更加容易理解那篇著名的哲學論著。

毛澤東同志不屑於鬼神之說,似乎沒有系統研究過陰陽變化之道(否則也不會棄“陰陽”詞彙而用“矛盾”一詞)。但是卻通過《矛盾論》完美地闡述了一遍陰陽變化之道。說是無師自通也好,說是經驗積累之功也罷。毛同志一篇《矛盾論》完成了中華哲學的涅槃重生。筆者對陰陽哲學的理解,也深深得益於毛澤東同志的《矛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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