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矛盾论》是披着“矛盾”外衣的“阴阳论”?

中国经济学:《矛盾论》是披着“矛盾”外衣的“阴阳论”?

如果说西方哲学的思维是“线性思维”,那么中华哲学的思维就是“立体思维”。如果说西方哲学的思维是“机械思维”,中华哲学的思维就是“有机思维”。中国传统“阴阳五行理论”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含有正反两种力量或趋势,称之为“正反”也好,称之为“阴阳”也罢。所有事物都是在其内部“阴阳”力量的推动下而发展变化的。

这种“阴阳”关系的力量,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内部。所以,万事万物都可以抽象成一对“阴阳”力量的综合体。经过考察,我们认为事物内部的“阴阳”力量之间有如下五种关系:

1、互对关系,即相互对立的关系。

2、化育关系,即共同作用产生新事物的能力。

3、互根关系,即相互依存关系。

4、消长关系,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关系。

5、转化关系,即相互之间可以转化。

我们都知道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著名的哲学论著《矛盾论》,对事物内部所包含的矛盾及其变化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可是毛泽东同志洋洋洒洒的《矛盾论》所论述的矛盾关系,也不外乎以上所述的五种阴阳关系。

其实,在中华学人的眼中,《矛盾论》就是披着“矛盾”外衣的“阴阳论”。“矛盾”就是事物内部的两种阴阳力量(或趋势)的表现。事物内部两种力量(或趋势)之间的关系,除了“对立统一”外,还有“化育”、“互根”、“消长”、“转化”等关系。

我们完全可以将毛泽东同志《矛盾论》一文中,所有的“矛盾”字眼置全部换为“阴阳”。这不但没有违和感,而且会更加容易理解那篇著名的哲学论著。

毛泽东同志不屑于鬼神之说,似乎没有系统研究过阴阳变化之道(否则也不会弃“阴阳”词汇而用“矛盾”一词)。但是却通过《矛盾论》完美地阐述了一遍阴阳变化之道。说是无师自通也好,说是经验积累之功也罢。毛同志一篇《矛盾论》完成了中华哲学的涅槃重生。笔者对阴阳哲学的理解,也深深得益于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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