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进行时

国家司法救助进行时

11月22日,莲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及干警在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卫胜同志带领下,驱车前往洛南县一个小村庄了解核实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司法救助事宜。

41岁的男子王某,因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伤残,被告人无民事赔偿能力,王某自己属于精神残疾、贫困户,无能力进行二次手术。该院检察官获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三名同志驱车200多公里赶到洛南县这个村的村委会,向村长、扶贫干部们了解核实了王某的家庭和身体情况,并与村干部一起前往王某的家实地考察。

国家司法救助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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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七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和奔波,回到西安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他们却在办公室挑灯夜战,研究起救助细节来,目前,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仍在继续中……

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精准”机制,持续关注被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确保司法救助落实准确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拟文:陈卫胜 麻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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