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出庭公訴首例涉惡犯罪集團案件

11月26日,由旬邑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彥等21人涉嫌組織、強迫賣淫、尋釁滋事、搶劫、敲詐勒索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旬邑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同時,其他涉案共同犯罪被告人也一併受審。旬邑縣人民檢察院指派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旬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出庭公訴首例涉惡犯罪集團案件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對31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進行了有力指控。經依法審理查明:以李某彥、武某旭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與劉某園、任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交叉犯罪進行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長期盤踞在西安市城中村小旅館、網吧,不務正業,好逸惡勞,晝伏夜出,無故索要錢財,上人站場,充當“地下執法隊”,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其涉案人員眾多,主要成員固定,社會危害極大,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與社會和諧穩定。

旬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出庭公訴首例涉惡犯罪集團案件

該案辦理過程中,旬邑縣人民檢察院多次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案情和證據進行認真分析研判,對全案犯罪事實進行了周密梳理,組織員額檢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偵查,以審判為中心引導偵查,補充取證,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完善全案證據鎖鏈,用事實和證據依法嚴懲惡勢力犯罪。

通過對該案的辦理,有效彰顯了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信心和決心,增強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影響力和震懾力,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確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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