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麼來保護你?網絡空間裡的馳名商標

有個原則一定要明白,互聯網是商業驅動的,是商業利益推動的!互聯網產生的所有機會、風口,一定是商人最先發現!

比如:2006年8月9日,Google首席執行官埃裡克·施密特在搜索引擎大會首次提出“雲計算” 概念;

拿什麼來保護你?網絡空間裡的馳名商標

移動互聯網概念則是隨著Google的安卓系統推出而誕生的概念;

新零售概念由阿里巴巴在2016年提出。

所以,當有品牌商為網絡上的商標侵權開始煩惱的時候,首先恭喜你:你的品牌有價值,蘊含商業價值,才有商人盯上你的商標來侵權!

所以,對不起,接下來本文討論的重點對像,其實已經不是@所有人,而是有價值的商標!如何在互聯網空間,找到一個有效的渠道、方法保護你的商標,不被侵權,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打造的品牌,不遭受無妄之災!

當然,假如你的只是中小品牌、初創、剛遞交註冊申請的商標,只要你胸有大痣,也還是要未雨綢繆的。如果周紅衣早知道360有一天會名動天下,何至於花一個億回購一個360域名是吧,當初註冊它只要50元人民幣!所以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哪一天,你也有幸需要花它一個億呢?

小編在《網絡空間裡的傳統註冊商標,別來無恙?》一文中講到了網絡空間的商標權益保護面臨地域全球化、侵權節點多、侵權案發數量大、取證技術障礙、執法難等等問題。放眼望去,還真沒有一款法器,能夠在全球網絡空間範圍內降妖驅魔,手到病除。

網絡空間的商標違法不是計算機病毒,不能靠殺毒軟件去制止。

靠法律嗎?《知識產權協定》中只規定了知識產權(含商標)產生的爭議,適用世界貿易組織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對各國的司法,並無協調的效力。全球各國的商標法是有差異的,能否統一制定一款全球通用的《商標法》?再匹配全球通用的商標糾紛法庭?顯然不現實,光是個已經達成協議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都能有大國悍然退群,何況《商標法》乎?!

拿什麼來保護你?網絡空間裡的馳名商標

拿什麼來保護你?網絡空間裡的馳名商標!

從保護角度來看,網絡上的商標違法行為,主要針對網絡上的商品交易,保證消費者進入正確的網站(官網)是重中之重。那麼,顯而易見,這個工具的直接功能是網址保護。

要實現網址保護,需要解決幾個要點:

1:全網範圍保護,那麼,這個保護工具,也需要具備全網通用性。

2:事後保護會漏洞面出,跨國範圍的商標侵權面臨司法可操作性低、成本高、時間跨度長的特點。因此,這個工具,唯有事前保護,源頭保護。

那就是說,從網址註冊的源頭保護,什麼是網址註冊的源頭?就是域名註冊嘛!

越來越清晰了不是?這個工具,就是域名!

3:這個工具由消費者在網絡終端操作輸入,能清晰、顯著地引導消費者進入正確的網頁,而不是違法網站進行購買產品。

所以,這個域名,不能是普通的傳統域名,它需要有組織機構,有註冊規則。

規則的核心是保障商標持有人的商標權利,憑商標權利註冊,而不是傳統域名的自由註冊。

需要有團隊,需要投入成本,去實施持續而周密的保護,保證消費者進入正確的網站購買產品。

重要的事說三遍:它是需要投入團隊,投入成本去保護的!

它是需要投入團隊,投入成本去保護的!

它是需要投入團隊,投入成本去保護的!

4:這個工具由消費者在網絡終端操作輸入,符合消費者的使用自然習慣,無需學習。這個域名由消費者的母語組成,能用母語字符,或母語語音,快速方便記憶和輸入。

5:這個工具從源頭排除或屏蔽商標違法行為,與商標高度關聯,並且,完整地詮釋《商標法》的立法精神。這個域名的審核規則,完整地詮釋《商標法》,依法實施保護。

6:這個域名與商標高度重合,或高度近似,讓消費者一目瞭然。就像下圖這個樣子。

拿什麼來保護你?網絡空間裡的馳名商標

也許有的人會問:我的品牌已經有官網了,那還要不要重新註冊域名?且不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提到“升旗儀式”大家都能很快想到莊嚴肅穆,激動人心的場景。商標就是你的品牌旗幟,商戰中申明權利與領地的旗幟,對內團結你企業全員的旗幟,對外團結消費者的旗幟。

要不要在互聯網空間,升起一面完全正確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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