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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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加害者家屬、新聞媒體人,你對待“惡”的態度是什麼?今年有一部口碑很好的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探討了這些問題,引發了很多思考,儘管答案仍然有待商榷。

第一重惡

《我們與惡的距離》(以下簡稱《與惡》)以李曉明的隨機殺人事件為故事開端。正在讀大學的李曉明,用自己製作的手槍射殺正在看電影的無辜者,造成9人死亡,21人受傷。第一集,他的辯護律師王赦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有不滿他為兇手辯護的憤怒群眾,衝上前來,朝他身上潑糞。

潑糞這一舉動,將王赦在網絡上受到的謾罵、威脅,用具象的形式呈現給觀眾,展示了公眾對於一個律師為謀殺犯辯護的不解和敵意。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劇集揭示了王赦為死刑犯辯護的原因:判處死刑很容易,但如果能瞭解他是為什麼走向犯罪,就能預防今後此類事件的發生,這樣是不是更有意義?“難道真的把他給殺了,這一切就沒事了?”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王赦的觀點正是一起真實事件中受害者家屬的態度。

2016年2月28日,臺灣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小燈泡,在媽媽身後不遠處騎著腳踏車的時候,一個男人突然衝上來,拿出菜刀,直接往她的脖子上砍去。只一刀,女孩就身首異處。但菜刀繼續瘋狂劈下,足足砍了23刀。據警方調查,這是一起隨機殺人事件,兇手患有思覺失調症,也就是舊時所說的精神分裂症,最終被判無期徒刑。

當時,小燈泡案件性質之惡劣,使大部分輿論都在要求:儘快處死兇手。只有小燈泡的媽媽出人意料地表示,不能處死兇手。然後,她在社交媒體上說了這樣一番話:與其滿足民意去殺死一個人,不如好好了解這個人是怎麼一步步走向犯罪。……他們在想什麼?為什麼家庭、學校、親人、朋友、社會,沒能接住他?我們要如何改善、預防?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與惡》劇中的李曉明案不僅取材小燈泡的案件,也融入了另一個真實案子。2014年5月21日,21歲的大學生鄭捷在臺北地鐵上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1傷。經過兩年的審判,他被判死刑,從判決到行刑僅用了18天的時間,創下臺灣地區罕見紀錄。

劇中李曉明也是在一種非常突然、快速的情況下被執行了死刑。他的辯護律師都沒有被及時通知,反而是媒體第一時間得到消息,見證了這一過程。

英劇《加羅律師》裡有一個對話可以很好地概括法律從業人員對於法的公平性的期許。

“你希望魔頭贏?”

“我希望他有機會申辯。”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東野圭吾在小說《虛無的十字架》中也對死刑問題做過深刻探討:是讓犯人聽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脫,還是讓他重返社會用一生贖罪?所謂的罪與罰,究竟本質是如何?我們每個人判斷自己生活的社會是不是一個值得生活的社會時,是它安不安定、是不是擁有最終正義。社會是所有人交出自己的自然權力組成公權力的有序整體,因此從某個角度來說,不僅被害人及其家屬,包括整個社會,都有權要求謀殺犯受到懲罰,執行死刑。但《虛無的十字架》也探討了,死刑真的能達到效果嗎?民眾的情緒是安撫下來了,可是對於被害人呢?就像書裡所說,死刑只是一個結果,但當一個死刑結束,因那場犯罪造成的持續性傷害,該如何減輕、恢復?並且,如何預防類似罪惡的發生?

這和《與惡》探討的是同一主題。

第二重惡

很多人都做的事,並不一定就是正確的事。人們很容易在“正義”的外衣下做出諸多偏激舉動。劇中李曉明殺人案發生後,媒體大肆報道,不顧當事人隱私。李曉明的父母被輿論譴責,家裡維持生計的麵店開不下去,家門口被憤怒的民眾噴上惡語,還不時有人上門威脅。最終,他們不得不隱姓埋名,出門也得戴著口罩。李曉明的妹妹李曉文改名李大芝,在家裡荒廢兩年後才能重新調整心情,找到工作。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在《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裡,勒龐稱群體為“無名氏”,因為群體的數量龐大,群體中的個人難以被追究責任,所以他們對於責任的約束感就會完全消失。譴責惡行,會讓個體在一瞬間感覺自己善良高大,但一些不明真相、極具主觀性的謾罵,甚至不惜波及兇手無辜的家人,也是一種“惡”,最終會變成

一場打著“正義”口號的集體狂歡。《與惡》借角色之口斥責沒有底線的媒體和烏合之眾:你們“殺”的人,並不比李曉明少!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發條橙》裡有句很著名的話:絕對的善與絕對的惡一樣毫無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與惡》將缺乏獨立思考的網絡暴行歸咎於媒體的煽動:

電視臺因業績壓力而不得不追求快速,很多新聞沒有求證就播了出來。同時為了吸引觀看,標題悚動無底線。但平衡的是,電視劇也從媒體角度進行說明:網絡和各種新媒體衝擊的壓力,收視率的壓力,使得傳統媒體不得不做出妥協。

賈靜雯飾演的宋喬安是品味新聞臺的副總監,她的丈夫離開新聞臺,去創辦了一家更先鋒、更嚴肅的報紙。這兩個媒體人的對話反映了主創對臺灣媒體現狀的一些思考。但劇中對媒體生存困境提出的解決方案還是一種個人覺醒:宋喬安最終離開了不能實現自己新聞理想的品味新聞,去了另一家電視臺。在這個新的平臺,她也許可以按她想要的方式做新聞。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但是,這一答案和劇集最終對李曉明事件給出的解答一樣,還是過於理想化。在商業社會,收視率是電視臺生存的唯一法則。臺灣地區面積不大卻有上百家媒體,市場小、競爭激烈,一些媒體為了生存、吸引眼球,各種無底線的報道仍會發生。所以,就算有優秀的一個人或一小群人想獨善其身,也無法改變整個大的環境。

第三重惡

劇集設置宋喬安和其丈夫代表覺醒了的媒體人,負責喚起大眾心中的善意、愛意和常識。這是外因。內因上,《與惡》提出每個人應找到自己心中本來就存在的愛意、善意,用強大和寬容的胸懷去關愛他人,消除偏見。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劇中有一條支線:有才華的導演罹患了精神分裂症,就在他以為全世界都拋棄他的時候,發現身邊還有愛他、不放棄他的姐姐和朋友。這些現實中的溫情不是說不可能存在,但也有很多精神障礙患者在現實生活中就是沒有這些溫暖的家人或朋友。用劇中的一句話說,“不要挑戰人性”,不要指望每個人都修煉成聖人。

這種矛盾也集中體現在主角王赦形象的塑造上。一方面,他是代表希望和未來的正面人物,有過硬的專業能力,卻選擇從事不賺錢的法律援助,而且經常選擇為殺人犯辯護。他說自己這麼做的目的是找到問題根源,從而達到預防,同時他也堅信每個人都擁有合法申辯的權利。但是,另一方面,他對待家人卻可以說是不負責任,甚至自私。他常年收入較低,有一個妻子和女兒,並且妻子還懷著二胎。

那麼,支撐這個家庭的收入是什麼?劇中提到妻子家境良好,岳父岳母經常補貼小兩口。但這種“補貼”還必須是暗地裡的,還要瞞著他,為了顧及他男性的自尊心。那這個人物不是很虛偽嗎?當然家人可以為一個人的理想支持他,精神上或物質上,但這種支持為什麼不能讓他知道?

王赦一方面標榜自己是“人權鬥士”,另一方面卻有意迴避,如果沒有岳父岳母,他連妻子和女兒的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

當你在面對純粹的“惡”時,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總之,無論是依靠專業過硬的新聞人力挽狂瀾、改變行業現狀,或是依靠一腔熱血的律師去對抗現實,或是在劇集最終描述的那樣,讓受害者家屬自覺做到敞開胸懷,積極接受心理諮詢,和施害者家人一起面對面,溝通、解決問題。《與惡》提出的解決方式都是從個體的角度,一點一點改善,從而達到現象的好轉。

但是,人性,是沒有那麼容易被改變的。雖然可以通過心理諮詢、家人朋友溫暖以及敞開心懷的交流,改善問題和狀況,但是,想讓全社會所有人都變成充滿善意、積極獨立思考、對任何事持公平態度不懷有偏見的個體,是非常不切實際的,也有某些精英階層解決問題的夢幻和小確幸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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