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非居民用天然气将调价!征求意见中

日前,姜堰区发改委发布了《区发改委关于2019年姜堰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冬季价格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明确:

“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姜堰人,非居民用天然气将调价!征求意见中

现行姜堰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

现行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是2019年6月28日制定的,基准价格为3.43元/立方米,最高浮动幅度10%。

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冬季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2019年6月15日至10月30日中石油下调每立方米0.26元。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立方米提高0.44元,增减相抵实际每立方米天然气提高0.18元。

暂不考虑供销差率因素,拟定今年冬供期间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销售基准价每立方米3.43元基础上与上游价格同步增加0.18元/立方米,即:3.61元/立方米。

(一)执行时间:冬季天然气供应价格从2019年11月份的用气量执行至2020年3月份的用气量。

(二)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幅度仍为10%,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优惠政策等仍按《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泰发改〔2019〕180号执行。

如有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反馈给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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