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9年11月27日晚21:30分轉辦群眾舉報件3件。按照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關於對舉報件辦理工作情況進行公示要求,現將舉報件受理情況公示如下:
舉報事項:
受理編號:D53250020191127003:彌勒市新哨鎮菸葉復烤廠內,有一個小作坊式化肥廠,生產時粉塵擾民問題。
受理編號:D53250020191127008:彌陽鎮民主街棚戶區改造在休息期間一直施工,噪音擾民問題。
受理編號:D53250020191127009:“陶XX”個人收集市區及周邊黑色廢物(像是機油和橡膠)並認為該舉報對象無相關處理資質、手續。
責任單位:彌勒市人民政府。
辦理時限: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
彌勒市人民政府責成相關單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督辦領導,責任領導,責任單位,依法依規,嚴格執法。立行立改、變查邊改,相關查處和整改情況將,適時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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