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兩張“罰單”一張讓人覺得溫馨,一張讓人感到厭惡

泉州:兩張“罰單”一張讓人覺得溫馨,一張讓人感到厭惡

模仿罰單的小廣告

“罰單”嚇壞車主 細看竟是商家廣告

泉州網11月28日訊 (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連鍵剛 文/圖)連日來,多位市民撥打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愛車莫名其妙地被貼了一張“罰單”,仔細查看,才發現原來是泉州一家射擊俱樂部的廣告。

市民張先生說,22日10時許,他準備外出,在距離自己愛車還有十來米遠時,突然看見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張“罰單”。“當時我嚇了一跳,怎麼停在停車位還會有罰單?”他焦急地跑到車旁拿起“罰單”,才發現是泉州某射擊俱樂部的廣告宣傳單。還好“罰單”只是夾在門縫裡,不是用膠水貼,否則清洗起來很麻煩。市民李先生表示,在泉港中興街、新民街及周邊路段,有不少車輛都被貼了這樣的“罰單”。

記者看到,該廣告單的格式、大小均模仿交警部門的違法行為告知單,讓人乍一看以為是罰單。假罰單上,商家開門見山,第一句便指出“這不是一張罰單”,之所以設計成這樣,只是為了“讓您知曉”。商家還考慮到司機看到假罰單跌宕的心情,在最後寫道“如果給您帶來不便或困擾,我們深感抱歉”。

“這上面有編號,有紅章,而且還貼在車窗的位置,很容易讓人以為是罰單。”張先生說。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群眾,不少人表示,對商家如此宣傳感到厭惡,希望有關部門治理下。

商家將廣告單頁設計成罰單的樣式是否妥當?法律界人士認為,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商家發佈的廣告不得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以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假罰單式廣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交警部門的執法權威性,妨礙了公共秩序,涉嫌違規,負責廣告內容審核的市場監管部門可對其進行調查。

泉州:兩張“罰單”一張讓人覺得溫馨,一張讓人感到厭惡

貼在電動車上的溫馨提示

電動車被貼單 提醒車主文明停車

泉州網11月28日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王唯佳 文/圖)近日,有市民致電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稱,在鯉城區一些道路上,隨意停放的電動車會被貼單,提醒車主文明停車。記者昨日瞭解到,這張溫馨提示單是鯉城交警貼的,主要針對違法停放的非機動車,希望以此引起車主注意,改善城區停車秩序。

鯉城區旅遊、文化資源集中,道路資源有限,在西街、中山路、覓鯉文創園等網紅打卡點,電動自行車幾乎成了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很多非機動車駕駛人沒有依法停放、按位停放的意識,網紅景點周邊道路經常因此被堵得水洩不通。近日,市民黃先生騎電動車到覓鯉文創園遊玩,從文創園出來後,發現被貼單。黃先生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張溫馨提示單,上面寫著“您已違法停放非機動車。鯉城交警提示您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前往規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地點或者在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地點停放車輛”。“我看了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黃先生說,以前不知道隨便停電動車也會違法,這種執法方式讓人覺得溫馨,以後肯定會注意一些。

此前,為規範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交警部門可謂“新招不斷”,從朋友圈發文集贊,到穿上紅馬甲參與交通勸導,再到帶車學習並簽訂承諾書,一次次的探索和嘗試,正是為了改變市民群眾忽視非機動車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現象,扭轉“非機動車可以隨意停放”的思想誤區。但仍有不少市民未改變觀念,依舊我行我素。為了讓市民能夠更好地接受勸導,鯉城交警大隊對違法停放的電動車張貼“溫馨提示”,希望車主能夠引起注意。交警部門提醒,非機動車違法並非毫無法律成本。對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可根據情況依法處以20元至2000元罰款,如造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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