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發佈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舟山發佈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11月28日,舟山市政府向外界正式發佈《舟山市(浙江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簡稱《方案》),以進一步破解“准入不準營”問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證照分離”改革,是指將企業經營所需要的營業執照和能分離的許可類證相分離。“證照分離”改革是國務院繼“先照後證”“多證合一”之後的又一項重大改革舉措,既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對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昇華。“證照分離”改革,實質在於減少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探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措施,重點解決“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準營”的問題。

浙江自貿區設立以來,舟山市進一步加大“證照分離”改革力度,建立商事登記“1+N”綜合受理服務體系,商事登記領域“最多跑一次”實現全覆蓋,常態化企業開辦實現1天辦結(目前已初步實現4個工作時辦結)。全面實行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資企業設立實現即時即辦,外資備案全面實行網上通辦,在全省率先實現外資備案無差異跨區域就近就便辦理。深入開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便利化改革,創新推行“標準地+承諾制”改革,創新“負面清單+信用承諾+聯合監管”的承諾制方式,實現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時限從90個自然日縮減到35個自然日。在省內率先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提速5倍,已在全國推廣。據畢馬威諮詢公司對照世界銀行評估體系評估,浙江自貿試驗區營商環境模擬排名全球第43名,在全國自貿試驗區中居於前列。

《方案》重點明確了改革任務和改革配套措施,並提出工作要求。改革任務分建立動態清單管理機制、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各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情況,逐項比對,釐清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事項與本地實施事項的對應關係。全面梳理全市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由省級政府統一發布,定期調整更新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對設定必要性已經不存在、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有效規範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審批後,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

《方案》還就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息系統集成和協同、依法推進改革提出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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