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黑車”保護費、借色情服務搶劫財物…西安檢察機關起訴4起涉惡案件

強收“黑車”保護費、借色情服務搶劫財物…西安檢察機關起訴4起涉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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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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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市檢察機關近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階段性成果,並公佈4起集中起訴的涉惡案件。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截至11月22日,西安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案件184件460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310件1048人;提起公訴78件572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125人;已判決47件290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7人;正在審查起訴25件343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33人。先後辦理了王過渡等18人、韓召海等8人、馬安橋等21人、關永峰等37人、楊曉飛等29人、張興軍等14人等一批有影響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今年7月3日至11月22日期間,西安市兩級院共對黑惡勢力犯罪提前介入60件165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88件264人,提起公訴20件172人,提起公訴案件和人數分別佔起訴涉黑涉惡案件總數的26%和30%,專項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推進下一階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當天,西安市檢察機關將4起涉惡案件集中起訴至人民法院,分別是:蓮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5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受賄案(涉惡團伙);鄠邑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穆某甲等4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涉惡集團);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萬某甲等5人丙搶劫、強迫賣淫案(涉惡團伙);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未成年人參與涉惡團伙案。


1、暴力手段強迫“黑車”司機交保護費


2012年起,被告人張某先後糾集被告人解某某、李某某,在西安市城西客運站附近收取在此非法運營的“黑車”司機保護費,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組織其排隊載客,對不交納的司機,採取暴力毆打、攔截車輛等方式,強迫其交納管理費。三名被告人組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張某某參與其中一起犯罪活動。張某還利用經濟利益拉攏蓮湖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工作人員蘆某某,為其充當保護傘。


2、糾集同村人無事生非 隨意毆打恐嚇他人


被告人穆某甲自2005年始,就在其居住地龐光鎮穆家堡村周圍,以其患有強直性脊柱炎和股骨頭壞死的疾病為噱頭,單獨或者糾集他人無事生非,強拿硬要他人財物、逞強耍橫、強攬工程、多次隨意毆打、恐嚇他人。在穆家堡村周圍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給周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和精神恐懼。至2015年6月,糾集同村的被告人穆某乙、穆某丙、左某,形成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對龐光車管所駕照科目三考場陪練車司機車主採取“硬威脅、軟暴力”的手段,以收取所謂的“道路維護費、保護費”進行敲詐勒索,時間持續長達近一年之久。


3、以提供色情服務為由 持刀搶劫他人財物


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萬某甲、嶽某某(另案處理)為實現非法斂財的目的,糾集被告人王某某、範某某策劃以招攬賣淫人員提供色情服務為由,非法劫取賣淫人員財物,並強迫一人賣淫,形成惡勢力團伙。為實施犯罪,被告人萬某甲、嶽某某購買刀具三把並安排具體分工如下:由各被告人使用微信將被害人約至酒店房間;由被告人嶽某某、範某某、王某某持刀威脅被害人;由被告人萬某甲操作被害人手機,通過微信轉賬至嶽某某微信帳號;由萬某甲指使嶽某某分配劫得錢財。被告人萬某乙、萬某丙於2019年3月24日加入該惡勢力團伙,協助該惡勢力團伙搶劫。案發時該團伙已作案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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