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一線丨給力!檢察官積極引導偵查讓被盜摩托車“失而復得”

“實在沒想到,被盜的摩托車竟能被找回來。當時在住宅四周及城區努力找過卻沒找到,估計再找也是徒勞,丟了就丟了,也沒有報警,沒想到事隔一年還能失而復得,真是感謝你們公安人員和辦案檢察官!”

被盜摩托車車主在慶幸同時連聲稱謝。

2018年12月2日凌晨,蘄春縣治安巡邏隊員在漕河夜市城巡邏時,發現巷子裡有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上前查看發現是一名竊賊正在對一輛摩托車下手,遂將犯罪嫌疑人夏某帶回訊問。

該起盜竊案移送蘄春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時,案件承辦檢察官通過查閱案卷,發現了一些疑點。

公安機關起訴意見書認定犯罪嫌疑人夏某存在三起盜竊事實,但根據夏某的訊問筆錄得知其共盜竊了四輛摩托車,就另外一起盜竊事實公安機關以無法找到失主為由未予認定。

本著不放縱犯罪和為民司法理念,為幫助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案件承辦檢察官重新梳理了案情,發現其他三輛被盜摩托車主在陳述時均提供了摩托車發動機號,那麼另一輛被盜車輛也可以通過發動機號對車主進行確認。

辦案檢察官立刻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取得聯繫,引導其前往蘄春縣相關摩托車銷售商處通過發動機號查詢車輛登記信息,果然,第四輛摩托車車主的信息很快就查清了。

通過與失主聯繫,失主對摩托車失而復得表現得十分驚喜,並連聲道謝。

經蘄春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9年7月16日,蘄春縣法院判決被告人夏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檢察官提醒:財物被盜一定要及時報警,千萬不要自認倒黴。應儘快到公安機關備案,提供線索,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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