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農民的生活保障

土地延保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其中也存在很多矛盾。

就以土地承包戶整戶死亡村集體可以收回土地來說。現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已經存在幾十年了,有些家庭新增加了人口,這些新增加的人口在戶口本可以體現出來,而土地證上無法體現,那麼整戶死亡是按照戶口本上的人算還是按土地證上的人算。

如果按照戶口本上的人計算,很多家庭成員會一代一代延續下去,整戶死亡的就很少,如果按照土地證上的人計算,現在土地證上的人已經年齡大了,而新生孩子的名字無法添加到土地證上,隨著歲月的增長,原來土地證上的人就會慢慢死亡,隨著出現整戶死亡的現象就會很多,按照法律規定,這些人的土地村集體可以收回重新發包或者招標發包。

現有的政策是贈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此一來,那些後出生沒有土地又沒有穩定工作的人該如何生活。村集體收回的土地該如何處理,是免費優先包給那些增加的人口還是作為激動地公開承包,這都是村民關注的重點,畢竟農民以土地為本,土地是農民生活基本保障。

隨著新土地法的完善,延包試點展開,這些問題一定會得到和理解決,政府會出臺一系列細則保護農民利益,保持農村的穩定,使土地使用權合理分配,保障農民的生活水平,保障農村的和諧團結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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