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老大”請注意!清遠全面啟動清理整治“三無”船舶

日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切實做好水上安全監督管理,維護水上安全秩序,排除水上安全生產隱患,促進全市水上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記者瞭解到,隨著北江航道擴能升級項目韶關至清遠千噸級船閘日前通航,北江航道在清遠境內實現了千噸級全貫通,使北江清遠段成為一條“黃金水道”。在航道擴能升級後,清理整治“三無”船舶,確保航道暢通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

“船老大”请注意!清远全面启动清理整治“三无”船舶

目標:清遠不再出現新“三無”船舶

據悉,清遠開展“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旨在維護水上交通安全,將清理整治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和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作為清遠落實2018年第1號廣東省總河長令——《關於在全省江河湖庫全面開展“五清”專項行動的動員令》的重要內容之一。

《實施方案》清理整治對象包括:在清遠水域(包括北江、連江、滃江、潖江)航行或停泊的“三無”船舶,鄉鎮船舶、無證遊船(搭客船)、貨郎船、餐飲船、機修船、採運砂船、運輸船、私渡船、住宿船,“殭屍船”和從事涉漁作業活動(包括捕撈、垂釣、運送漁獲物)的船舶,以及跨縣(市、區)航行或停泊的“三無”船舶,都被納入“三無”船舶清理整治範圍。

“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制定本轄區內“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負責轄區“三無”船舶排查核實及其所有人的身份認定,登記造冊工作。

當地政府建立臺帳和數據庫後,列出“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名單並張榜公示,制定“三無”船舶清理整治處置流程,組織轄區內有關部門依法開展“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政府是清理整治工作的具體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全面負責本轄區內“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在清理整治後,清遠將確保不再出現新的“三無”船舶。

步驟:整治已進入甄別登記公示階段

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清遠開展“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將採取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形式,清理整治行動從2019年11月1日開始,至2020年10月31日結束,共一年時間,將分五個階段進行。

據悉,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已進入到甄別登記公示階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全市各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三無”船舶進行全面排查核實,準確掌握“三無”船舶數量、船型、所有人、持有證件和停泊地點,調查成因背景、活動範圍等信息,按照“一船一檔”要求,建立臺帳數據庫,逐一列出清理整治清單,對“三無”船舶分類用途進行甄別登記、公示。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清理整治工作將進入到分類處置階段,各部門將根據各自職責,對餐飲船、機修船、住宿船、“殭屍船”依法處置。無牌證的水上娛樂船(艇)、觀光旅遊船(搭客船)、採運砂船、跨縣(市、區)航行或停泊的“三無”船舶,由海事部門依法取締。

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清理整治工作將進入到聯合清理整治階段。凡屬清理整治範圍內的“三無”船舶,其擁有者應在法定期限內申請登記,未到當地政府進行登記並接受處理的,聯合執法查處後各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法強制執法。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赫鵬翀

【攝影】曾亮超

【作者】 赫鵬翀;曾亮超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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