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交警:一男子“目無法紀”再次醉駕被刑拘

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就必須對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零容忍”。

近日,富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淡村中隊強化工作力度,向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亮劍”。

2019年11月24日21時許,富平縣交警大隊淡村中隊在210國道路段設卡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民警在檢查一輛銀灰色小型汽車時,聞見發現駕駛人楊某某一身酒氣,遂將其帶至中隊辦案區進行核實調查。經血檢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89.37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富平交警:一男子“目無法紀”再次醉駕被刑拘


經公安網查詢,嫌疑人楊某某,男,57歲,陝西咸陽市人,有“前科”,曾於2019年03月15日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涇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涇橋中隊處罰。此次屬於二次醉酒後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楊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等待楊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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