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分監區長收136萬關照費被審判,惠東40名幹部旁聽庭審

南都訊記者黎秀敏 實習生梁奕 通訊員邱嘉瀅 11月28日上午,惠東縣紀委監委與縣人民法院聯合開展“庭審觀摩·警示教育”活動,邀請了40名看守所、拘留所、強戒所和惠東縣相關職能單位的領導幹部旁聽林某涉嫌受賄罪一案的庭審。

监狱分监区长收136万关照费被审判,惠东40名干部旁听庭审

惠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在2012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利用擔任某監獄管教員、副分監區長、分監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其監管的在押服刑人員生產崗位調動、減刑、攜帶違禁品進入監區供在押服刑人員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要、收受他人共計136.55萬元人民幣。

监狱分监区长收136万关照费被审判,惠东40名干部旁听庭审

2018年10月底,林某因違規被調查。為掩蓋其違紀違法問題,其於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間退還185980元。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林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合議庭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

庭審結束後,作為該案的審判長——惠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鍾惠松為現場參與旁聽的領導幹部們以案說法,從該案中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分析其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淵的根本原因,並以此案警示幹部們要守初心、擔使命,堅定理想信念,築牢防腐拒變底線;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分管部門的監管,加強內部監督,以嚴管厚愛激發使命擔當;同時要完善權力監督機制,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防止權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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