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老漢殺死出軌的前妻後 坐小店啃鴨翅 享受“最後的晚餐”

五旬老漢殺死出軌的前妻後 坐小店啃鴨翅 享受“最後的晚餐”

△圖源視覺中國

" 我不想活了,這是我最後的晚餐了。"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常德桃源的一家小粉店裡,一名男子買了酒和鴨翅膀,坐在一家小店裡喃喃自語。

男子姓官,數分鐘前他持刀殺死了前妻敖某。過去數年,官某靠著在長沙火車站拉客養家,卻被敖某的情人用 3 萬元 " 買斷 " 了自己 16 年的感情。

官某想不通,年過 5 旬、為家庭付出多年的自己到頭來卻是孑然一身。以幫女兒取衣服為由將敖某約到家裡,將敖某殺害。

日前,經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官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16 年感情被妻子情夫用 3 萬元買斷

官某與敖某於 1998 年同居,2014 年 4 月 2 日正式登記結婚,育有一女。二人結婚後,官某一直在長沙打工,靠在長沙火車站喊客掙錢,敖某在桃源縣陬市鎮一租房照顧女兒上學,家裡的所有開支都是官某匯過來的,每月 3000 至 4000 元左右。

早在官某與敖某結婚的那一年,夫妻兩人認識了開摩的的童某,常常搭乘童某的摩的去官某姐姐家。

因為童某入獄服刑,敖某與童某兩人曾經斷了三年聯繫。2018 年,刑滿出獄的童某又再次與 敖某聯繫上,兩人甚至開始打電話互相問候,關係逐漸親密。同年 9 月,童某與敖某成了情人,發生了男女關係。

對於妻子的婚外情,官某一直隱隱約約有聽說。"2018 年 9 月份,我回家後聽到附近鄰居講,敖某和一個搞摩托車出租的男子有不正常關係。男子經常送敖某回家,有時還留在家裡吃飯。" 因為沒有真憑實據,官某忍了下來,沒有去質問妻子。

2 個月後,敖某來了長沙,官某沒想到她竟是來提離婚的。官某不同意,提出離婚要 10 萬元。" 當時我是想提一個他們達不到的要求來阻止,在長沙我們兩人沒談擾。"

在敖某返回陬市次日,官某也回了家。 " 我二十年的付出,你們怎麼補償我?至少要 10 萬元。" 官某在童某家中找到了妻子,在童某家大聲吵鬧,之後被公安民警勸解帶離。

見敖某態度堅決,官某最終還是同意了離婚。官某、敖某商定由童某支付給官某 3 萬元,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但要看到離婚證才給錢。

2018 年 11 月 12 日,敖某和官某在桃源縣民政局離了婚,敖某把離婚證用手機拍照通過微信發給了童某後,童某約官某見面,給了官某 3 萬元,官某打了一個收條,之後敖某跟著童某回了家。離婚後,敖某很快與童某辦理了結婚登記。

" 我回去看著空落落的家,感到很憤怒,二十年的付出,感到很不服。一氣之下把敖某放在屋裡的衣服全部清理出來丟進衣物捐獻箱裡,後來幾天一直慪得很,飯也吃不下。"

殺妻自首後在粉館啃鴨翅等警察

更讓官某憤怒的是,女兒也不親近他。

2018 年 11 月 18 日下午,女兒放學了,官某接女兒吃飯,提出要女兒到長沙去,但女兒拒絕了她,表示要留在桃源讀書。女兒上學去後,官某一人在家越想越想不通," 老婆跑了,伢兒也跟著去了,自己一心顧家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成了一個孤家寡人,50 歲的人,最後搞得這麼一個下場。"

" 我沒好日子過,也要讓你敖某過不成好日子。" 官某決定殺死敖某和童某。

2018 年 11 月 19 日 21 時許,官某以拿女兒衣服為由打電話將敖某誘騙至桃源縣陬市鎮的租房內,趁敖某不備,用左手掐住其頸部,右手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對其頸部連刺數刀,致敖某當場死亡。

隨後,官某從附近羊肉粉館內借得菜刀一把,當街追砍等候在出租屋外的童某,因童某及時逃離追砍未果。

羊肉粉館的老闆記得,官某還刀後,沿著馬路往桃源方向走了。大約十分鐘後,他又回到店裡買了酒和鴨翅膀,然後在店裡吃鴨翅膀,自言自語 " 我報案了,我不想活了,這是我最後的晚餐了 "。之後,官某被趕來的警察帶走。

常德中院審理認為,官某持刀故意殺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未遂,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案發後,官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本案系婚姻、情感糾紛引起,被害人敖某在與官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婚外情致婚姻關係破裂,是誘發本案的主要原因,因此,被害人敖某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一定過錯,可酌情對被告人官某從輕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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