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名!章丘區公開選聘“鄉村振興工作專員”啦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推動鄉村振興戰略落實,根據濟南市章丘區《關於選聘鄉村振興工作專員的實施意見》,現將選聘鄉村振興工作專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計劃選聘100名鄉村振興工作專員。聘用人員主要到省鄉村振興“十百千”工程示範創建村、濟南市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百村示範創建樣板村、部分區級鄉村振興重點村任職,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據鎮(街道)和村黨組織安排,協助做好本村鄉村振興、脫貧攻堅、基層治理、基層黨建等工作。

二、選聘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農村工作,志願長期紮根基層一線、投身鄉村振興、服務農民群眾,吃苦耐勞,奉獻精神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2月以後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擬報鎮(街道)常駐戶口。

5.中共黨員、熟悉農村基層工作的優先。

曾受刑事處罰、參加過邪教或非法組織的;曾被開除黨籍、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受黨紀政務處分、處分期未滿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等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現役軍人、現任村“兩委”主職幹部及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三、選聘形式及待遇保障

鄉村振興工作專員與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聘用後一個月內,鎮(街道)通過業務培訓、跟班學習等方式,對聘用人員進行短期培訓。②合同期內進入村“兩委”班子的,合同解除,報酬標準就高執行,發放渠道不變。③合同期內考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④合同期滿,未進入村“兩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請,鎮(街道)根據日常表現、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延長一個合同期。

鄉村振興工作專員工作報酬分基本報酬和績效補貼兩部分,合同期內辦理“五險一金”。報酬標準約每人每月4000元,包括基本報酬、績效補貼及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的“五險一金”部分等。其中,基本報酬每月2500元,其餘部分為績效補貼。對合同期內考核合格的適當提高待遇報酬標準。

四、選聘程序及方法

報名和資格初審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22:00。

報名網址:http://112.230.250.237(自報名之日起開通,建議使用IE瀏覽器報名)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報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2.網上初審。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並及時確定初審結果。

3.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對審查單位要求補充完善信息的,須在2019年12月11日21:00前補充完善並提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視為報名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4.打印准考證。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於2019年12月19日9:00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錄用資格的,查實後取消其報考和錄用資格。

五、考試及現場資格審核

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

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筆試時間:2012年12月21日,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為保證聘用人員基本素質,根據各選聘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範圍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根據情況適當縮減選聘計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等有關內容,經審核後在網上進行公佈。

(二)現場資格審查

參加面試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因個人原因逾期未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領取面試通知書或現場資格審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各選聘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誠信承諾書》;

2.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及複印件;

4.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和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在職人員及合同制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需交驗原件留存複印件。現場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由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面試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面試採取百分制計分辦法,採取每項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為應聘者的得分,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面試結束後向考生進行公佈。

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50%、面試50%的要求進行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通過人員名單。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

(四)考察體檢及公示。對通過考試人員組織考察、體檢,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

(五)組織錄用分配。鄉村振興工作專員為村級組織特聘崗,不具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實行合同制管理,不佔村“兩委”幹部核定職數。聘用人員一般安排回原籍村或就近到其他村。具體情況由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聘用人員與現任村“兩委”幹部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進行迴避。

六、紀律和監督

考試工作實行迴避制度。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資格。

政策諮詢電話:83212389;監督電話:83278300


中共濟南市章丘區委組織部

2019年12月2日


濟南市章丘區

“鄉村振興工作專員”選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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