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江淮風暴”執行現場上演“教科書式”拘留


12月6日,潘集區法院組織54名執行幹警開展冬季“江淮風暴”執行行動。

冬季凌晨5點40分,天還漆黑一片。當人們還在夢鄉之中,潘集區法院執行幹警就抵到了位於潘集區田集街道某社區的被執行人劉某家中。面對拒不履行、通知不到的被執行人,執行法官認真分析案情,準確判斷,完成了一次“教科書式”拘留。

被執行人劉某因從申請人楊某處購買煤泥,共欠貨款35600元。2019年初,經法院調解,償還1萬元,剩餘25600元一直拖欠不還。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採取各種措施,一直聯繫不到劉某。

為了法律的尊嚴不受侵犯,為了權利人儘快實現債權,執行法官憑著多年豐富經驗,在此次行動中制定了詳細地有針對性的執行預案。

為防止此次行動撲空,執行法官特意在凌晨早早地趕到被執行人家所在地。執行法官根據被執行人家自建房的房型,合理分配警力,分別派人守住前後門和院牆周圍,防止被執行人逃跑以及發生意外,通過窗戶觀察室內燈光,認真留意房內聲響,判斷房內情況。

執行法官表明身份後多次敲門,被執行人妻子才開門,開門後被執行人妻子就迎上來說,“劉某不在家,真不在家”,但執行法官通過剛才的觀察,發現有人影往樓上走,在進行仔細的查找後,最終執行幹警在三樓閣樓小棚子下醃菜缸後邊,將躲藏的被執行人找到。鑑於劉某拒不配合、拒不履行的行為,執行法官當即向被執行人劉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對其進行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此案的順利執行,得益於執行法官多年辦案經驗,完成了一次“教科書式”的拘留,打擊了被執行人躲避執行的僥倖心理。今後潘集法院將繼續總結執行經驗方法,提高辦案質效,維護社會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為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

(潘集法院 楊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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