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被禁駕五年合理嗎

昨天簡單記錄了自己辦理的一些酒駕案件,看到有人說第一次醉駕,是初犯,竟然駕照會被吊銷五年,覺得這樣的處罰太過嚴重,理由是,現在的社會幾乎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個體都是離不開車輛的,吊銷五年,無疑會造成更多的無證駕駛,看到這樣的想法,

特別想針對這個問題好好聊一聊

我們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明確規定了對於飲酒、醉酒駕車的處罰。

從此條規定中可以看出:

如果僅僅是飲酒開車,那麼暫扣駕照6個月,1千~2千元的罰款。

如果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那麼處10日以下拘留,同時罰款1千~2千元,吊銷駕照。

飲酒駕駛營運車的,拘留15,罰款5千元,吊銷駕照,5年內不允許重新考。

醉酒駕車的,吊銷駕照,5年內不允許重新考試,同時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車的,吊銷駕照10年內不允許重新考試,且以後重新取得後也永久不允許駕駛營運車輛,同時追究刑事責任。

醉駕 被禁駕五年合理嗎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醉酒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也就是最高拘役6個月同時罰款。

根據這些法律規定很容易就可以看出,對於不同行為,不同嚴重程度的飲酒開車,處罰程度是不一樣的,如果僅僅是輕微飲酒,沒有達到醉酒的程度,也只是暫扣6個月給予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醉酒駕駛,確實會造成無法想象的後果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給予吊銷駕照時間久一些處罰重一些。

而被處罰的人,不能簡單的認為自己是初犯,第一次醉酒開車,不應該禁駕5年,因為雖是初犯,但是酒精含量偏高,已經不能按照輕微的飲酒開車給予處理。醉酒開車會有很多無辜的人被置於危險之中。

如果覺得現在個人和家庭的生活都離不開車輛,那麼更加說明現在道路上的車輛之多,就更應該嚴於律己,文明駕駛,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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