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劉某成聚眾鬥毆案開庭審理

2019年12月6日,由桐廬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劉某成聚眾鬥毆一案在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桐廬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劉某成聚眾鬥毆案開庭審理

2017年底,金某軍與俞某、潘某龍、被告人劉某成、徐某、應某濤、章某瑜(已判決)、毛某洪、曾某濤(已判決)、汪某峰等人在分水,並經常糾集在一起,出入於賭場,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構成以金某軍為首要分子,俞某、潘某龍為重要成員,被告人劉某成及徐某、應某濤、章某瑜、毛某洪、曾某濤、汪某峰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破壞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4月,被告人劉某成先後兩次參與該惡勢力集團的聚眾鬥毆,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桐廬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劉某成聚眾鬥毆案開庭審理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辯護人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根據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公訴意見和辯護意見。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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