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兵
“我真沒喝酒!不中了你們讓我吹吹試試!”司機孫某信誓旦旦的對執勤民警說道,但是從他口中散發出的酒氣似乎已經拆穿了他的表演。
12月1日20時49分許,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207國道1437公里處巡邏。發現一輛由南向北駛來的白色小型轎車,行駛軌跡不正常,於是攔下例行檢查。
執勤民警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司機下車後滿嘴酒氣。
“今天沒喝酒吧?”執勤民警一邊檢查證件一邊問道。
“開著車呢,哪敢喝酒!”司機孫某一本正經的回答。
隨後,執勤民警把孫某帶回隊上進行檢查,孫某主動雙手拿起儀器對著測試器使勁吹氣,幾次下來,檢測儀並沒有檢測到孫某的酒精數值。
原來,孫某看著是在努力吹氣,事實上並沒有對準吹氣孔,難怪測試儀一直顯示中斷!
最終在民警的耐心勸導下,孫某完成了測試,他的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已經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但是孫某詫異的說道:“我就喝了兩小杯,吃過飯後這麼長時間了還能測出來?以後喝了酒真不敢開車了!”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孫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莫貪杯,貪杯別開車!平安出行始於心,拒絕酒駕踐於行,拒絕酒後駕駛,共享美好人生。
閱讀更多 大河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