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拖欠款項,紹興上虞區兩人被通報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消息,為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以案明紀,發揮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日前,紹興市上虞區紀委監委通報2起扶貧、民生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章鎮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徐武勇受賄、濫用職權問題。2007年至2018年,徐武勇在擔任上虞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財務審核員、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貼等項目的申報、實施等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3萬餘元;同時,徐武勇在組織相關企業申報省財政貸款貼息項目過程中,明知申報材料存在虛假成分情況下仍予通過,造成國家經濟損失300餘萬元。2019年7月,徐武勇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下管鎮新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沈仲照挪用、拖欠群眾款項問題。2015年至2016年,沈仲照在擔任下管鎮新莊村黨支部書記、經合社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高山移民安置項目中,將原本應於2015年3月發放給群眾的17萬餘元土地、面花補償款挪作他用。為掩蓋挪用行為,沈仲照偽造了農戶收款簽字,並捏造相關農戶要求雙倍補償款的理由,向上級重複申報補償款17萬餘元,相關款項至2016年2月發放到位。此外,沈仲照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沈仲照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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