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jimmywowo_zq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書面材料,也是對員工受僱情況的一個證明。

員工離職後都應該要求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用人單位也有責任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

對員工來說,離職證明非常有用:

1.離職證明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解除勞動關係,已辦理離職。

對勞動者來說,離職證明可以作為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對原用人單位來說,可以更好的與離職員工避免人事糾紛。有了離職證明,有助於勞動者儘快找到下一份工作。

2.離職證明可以幫助勞動者申請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企事業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有了離職證明,才能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離職證明可以為勞動者轉人事關係、五險一金等。

有了離職證明,對於可以保存人事檔案的單位,勞動者可將人事關係轉入單位。有離職證明,也可以更順利的在新單位辦理五險一金的增員,新單位儘快交納五險一金,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如果沒有離職證明,對前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有一定的影響。比如:

1.尚未解除勞動合同,沒有離職證明,新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責任並賠償。因此,新用人單位會優先考慮有離職證明的員工。如果沒有離職證明,找新工作會受到影響。

2.沒有離職證明,不利於勞動者下一份工作的順利入職。

很多公司都要求新入職員工提供離職證明,以證明員工與原單位沒有勞動糾紛,在前單位沒有不良記錄。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的能力也不能得到認可,不利於下一份工作的順利入職。

因此,離職前一定要原單位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既可以證明勞動者的工作能力,也能說明勞動者沒有勞動糾紛和不良記錄,更有利於找到下一份工作。


小可職場日記


關於離職需要開離職證明的原因,之前的問答中也有回答,在此再一次的回答這個問題。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我的回答是:是的,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看似只是一家紙,哪家公司都可以製作,獲取也不難,但是對產生勞動關係的各方來講,卻是十分重要勞資關係證明資料。擁有離職證明的那一刻起,即標誌著勞動者現在是一位自由的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滿意的工資,而不用擔心因此受到原來公司的反對或者因此承擔法律風險。

離職證明涉及諸多利益與各方因素,為此我為大家分別道來。

01.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的危害。

公司開具離職證明是《勞動合同法》所要求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之後勞動監察部門除要求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外,還需要面對執法部門的行政經濟處罰。

參考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如果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可以依據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02.如果勞動者沒有“離職證明”的危害或可能面對的後果。

勞動者如果沒有上家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其實可以理解成在上家公司沒有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願意出具“離職證明”。因此會導致自己在未來的求職道路上受阻,為了避免求職受阻,還是希望能夠把這個紙拿到手比較穩妥。

同時“離職證明”也是說明自己與原來公司所有的一切勞動關係已經合法解除,不存在任何其它意外因素,標明自已現在是一位自由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的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

參考依據:根據勞動合法第三十九第四款的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並不會承擔任何損失。

03.新用人單位會盡量避免錄用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人。

因為錄用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人,可能存在還未與上家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對新公司錄用此人產生勞動風險。為此如果沒能“離職證明”佐證,原來公司可以向你新入職公司要求賠償的行為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這也是入職新工作單位時,新工作單位要求求職者出具“離職證明”的原因。

參考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此很多求職者無法出具“離職證明”時,新用人單位寧願不錄用也不願意招惹麻煩。

綜上所述:“離職證明”看似只是一張無多大用處的紙,但對原用人單位、新用人單位、求職者三方來講都至關重要,為此還是請要求原單位開具比較穩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求職者無法提供“離職證明”時,新用人單位會要求新求職者自己書寫“離職申明承諾書”來規避自己的錄用風險,這樣就把所有責任推向求職者個人。如果原來單位未開據“離職證明”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要求求職者或者新用人單位進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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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奉上答案:身在職場,離職的時候當然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原因如下:

我們先說員工離職的時候為什麼一定要開離職證明,或者說開離職證明有什麼作用:

1)很多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只要辦理完離職手續就認為萬事大吉了,隨著勞動用工越來越規範,你去下一家公司應聘被錄用的時候,現在很多企業都要求被錄用人提供離職證明,企業之所以這樣要求,首先就是為了避免勞動糾紛,有離職證明來證明你已經和上一家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同時用離職證明也從另外一個層面來佐證你應聘時的職務和在上一家公司工作時間有無出入。所以離職證明首先證明了你和上家公司已經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這對於用人企業來說不會形成勞動用工風險。

2)現在有些員工因為和上家公司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導致自己離職證明無法正常開具出來,而能開具出來的離職證明,則是可以完全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行為是屬於正常離職,並且按照上家企業的規定程序辦理和交接完了離職手續,和原單位沒有任何糾紛。同時也證明了該員工的職業素養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滿足企業的基本訴求。

3)如果你是被動離職的話,離職證明就需要標註清楚,這句話非常重要,只要在離職證明中標註清楚你是被動離職的,才可以憑據離職證明去社保局申請失業救助金。當然你如果是主動離職的話,按照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是不可以領取的。

4)你只有開具了離職證明,才能有憑據去你自己所屬的人事關係所在地辦理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以及社保和公積金的轉移。如果沒有離職證明,則是按照規定無法辦理。

5)更為重要的一點是離職證明也可以證明你在上家公司鎖單人的職務以及工作時間,給新單位從而證明你所應聘的崗位是具有一定的相關經歷和經驗,比較滿足崗位基本要求的。

原工作開具的離職證明需要注意的以下幾點:

 第一、在開離職證明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離職證明的格式,不能任憑自己的想象隨意開具,離職證明是一個比較嚴肅的法律文書,它具有相比較而言的規範的範本; 

 第二、在員工拿到離職證明的時候,需要注意的是,你勞動合同簽訂的單位和社保繳納單位以及離職證明單位必須要一直,一定要出示蓋了鮮章的證明,這三者上面的公章必須是一致的。

 第三、標準的離職證明最基本應該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起止時間以及在該單位所擔任的職務,以及離職原因(主動離職或者被動離職),單位公章或者人事章和時間。


麻紅衛


是的公司開離職證明,說明你被公司開除了,你就可以領失業金了,你要是自離不享受失業金的,所以一定要公司開除你。公司一般不會給你開的


情俠一休32


我的觀點:一定要用人單位給離職證明,我從兩個方面來闡述一下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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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郊區大雄


勞動者與公司籤合同、購買社保的,那麼離職,一定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如果籤合同到期,那麼公司一般不開具離職證明。


陳家小妹M


一定要辦理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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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小花花


離職肯定要開離職證明的,因為新的單位會需要,主要新單位要看一下上任公司對你個人的評價,還有就是如果離職要提取公積金社保之類,需要單位離職證明,還有領失業金也需要。


楚鄉金今在魔都


這個看情況,有的公司需要,有的不需要,例如我個人現在的這份入職前要離職證明,我之前的公司沒有要求要離職證明。


執著D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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