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由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任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蘇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蘇尼特右旗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金春青等6人出庭支持公訴。
蘇尼特右旗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以被告人任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自2010年形成,通過逐步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迅速擴大自身影響力。2010年至案發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為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長期不間斷的對社會上不特定人發放月息3-5分以上高利貸,逾期每月漲1分利並有罰息;強迫個體出租車司機接受其非法要求,為謀取非法利益,以欺騙、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出租車行業、高利貸行業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強迫交易、高利轉貸等違法犯罪活動30餘次,涉案被害人300餘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
該案是蘇尼特右旗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查辦的有較大影響力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涉案人員較多,社會影響大。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了舉證、質證,公訴人與9名被告人及其所聘請的11名辯護人就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的交鋒與抗辯。
鑑於該案案情重大、複雜,蘇尼特右旗人民法院決定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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