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縣紀委監委通報6起生態環保領域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旬邑縣紀委監委通報了6起生態環保領域典型案例:

1、鄭家鎮南掌村村委會主任戴書田落實防火措施不力問題。2018年12月22日,南掌村在重點時節對野外用火管理不嚴,造成南掌村二組十畝儉荒溝地發生野外火災,過火面積十餘畝。南掌村對野外用火管理不嚴,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轄區群眾祭祀掃墓等活動野外用火監督檢查不力,致使重點時節發生野外火災,在全縣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月,戴書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旬邑縣張洪鎮政府幹部劉永濤落實環境衛生整治不力問題。2018年11月29日,張洪鎮接到旬治霾辦函(2018)143號督辦函後,鎮上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百子村朱某某養殖戶和朱某某屠宰戶現場進行了查看,發現其周圍環境髒亂差,腥臭味影響周邊群眾居住的問題。包村幹部和村幹部在整改過程中措施不力,整治力度不夠,致使養殖戶和屠宰戶繼續經營,其周邊環境沒有得到改善。2018年12月,劉永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旬邑縣城關街道辦幹部李小斌整治環境衛生不力問題。2018年12月3日,有群眾給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東關村3組迎賓路盡頭,村民生活垃圾隨意堆放、焚燒,臭味大,造成環境汙染。東關村包村幹部李小斌,在包村過程中由於在環保方面措施不力,造成環保汙染問題突出,從而使群眾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對此負有責任,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2月,李小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旬邑縣職田鎮馬家堡村支部委員會委員王小蘭落實生物質禁燃政策不力問題。2018年11月10日,鎮紀委在環保工作專項檢查時發現,在馬家堡接青村路口、306沿線附近發現群眾焚燒秸稈,現場無干部。王小蘭作為馬家堡村六組生物質禁燃工作負責幹部,沒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落實監管措施,造成重大工作失誤,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11月,王小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旬邑縣商務辦稽查隊隊長杜建康落實監管不力問題。2018年9月16日,杜建康任縣商務辦稽查隊隊長期間,市環保督察組檢查發現太村鎮塑料廢品回收加工點存在塑料廢品管理、堆放不規範;農藥瓶、醫療垃圾等危險廢物處置不規範,與一般塑料垃圾廢品混放等問題。縣商務辦為廢品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稽查隊隊長杜建康存在監管不力,對此負有主要責任。2018年10月,杜建康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6、張洪鎮新昌村村委會主任王偉整治溝頭垃圾措施不力問題。新昌村溝頭垃圾堆積嚴重,鎮上多次督促村上整治,並大會通報批評,村幹部仍然不重視、麻痺大意,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群眾意見大。新昌村委會主任王偉作為該村環境衛生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思想認識不到位,未能正確履行職責,該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1月,王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牢固樹立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意識,自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責任擔當,主動履職盡責,緊盯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等行為,對損害生態環境的單位和幹部堅決查處,嚴肅問責;對交辦督辦的問題線索,全程記錄、快查快結、逐一銷號,以更加有力的問責,為全縣追趕超越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旬邑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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