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刑事處理的家長,對孩子當兵或報考警校有影響嗎?

王者歸來69207349


就這個問題,我查了一下,還真是會有影響的。

在徵兵要求上就有政審的要求,要求說有這種情況的就不能徵收當兵:家庭主要成員、直系親屬被刑事處罰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不能徵收。

警察和軍人是一樣的,都是正義的象徵,更是需要政審的,而且更嚴格。

所以,以前受過刑事處理的家長,對孩子當兵或報考警校是會有影響的。

那麼就政審我個人認為有二點:

1、我覺得政審時,要看家長是在什麼時候受的刑事處罰。

如果家長是在他們年輕的時候受的刑事處罰,成年後再沒有犯過的,隨著時間的消逝,早已不構成是有前科了,我認為這樣的就不應該受影響。

如果家長是在近幾年受過的刑事處罰,那就沒有辦法了。

2、我覺得在當兵政審時,最好是適當的放寬一些條件,要從家長刑事的嚴重程度來看,不是很嚴重的性質問題,一般性的問題,就儘量的別在傷害到孩子身上了,影響孩子的發展前途,影響孩子的情緒。政審寬鬆一些,吸收更多的學生當兵,國家需要軍人。

總之,當兵和報考警校,都是需要政審的,家長有過刑事處罰對其是有影響的。

所以,各位家長在教育孩子的同時,我們要加強自身學習,做一個守法的好家長。

大家怎麼看呢?


細心育兒


大家好!我是華圖教育公考講師,具有5年一線經驗,我們接下來說一下受過刑事處理的家長,對子女報考警校是否有影響,希望我的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

親屬有犯罪行為,對子女報考警校當兵還是有很大影響的。

參加過徵兵的都知道,有一個政審的考核項目,非常嚴格,主要是考察考生本人以及對其影響較大的親屬,如果有受過刑事處罰,或其他有害國家安全等,那麼子女是不能參加徵兵的。

在高考的時候,如果有想報考警校的考生,也需要政審,如果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其他原因直系親屬有判刑等犯罪行為,那子女也無法報考警校。

雖然我們不願意看到孩子被“株連”也常常呼籲對那些“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視同仁,但現實中,大眾對“有前科”的人仍然心存芥蒂,特別是一些有暴力犯罪行為的人,被釋放後很長時間裡得不到身邊人的理解和認同。

子女當兵、入黨、題幹、考公務員、報考警校等,都是需要政審過關的,除了對考生本人政審外,對其父母政審也非常嚴格。如果孩子的政審表上寫著“其父在某年,因犯罪入獄三年”那這個孩子的政審很難過關了。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從事的職業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從事以下職業:法官、人民陪審員、檢察官、公務員、律師、辯護人、司法鑑定、公證員、警察、外交人員、村委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國有獨資企業、證券從業人員、破產管理人、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等。

有很多比較有社會地位光鮮的職業,如果因為父母的原因,斷送了孩子的夢想和前途,我想作為家長也是會愧疚的,但法律法規裡都有強調,因此,各位家長一定要嚴於律己。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一定的幫助和啟發,記得關注我的頭條號“公務員備考指南”私信可免費領取公考學霸筆記哦~


公務員備考指南


如果家長受過刑事處理,對孩子當兵或考軍校肯定是有影響的。我們都知道不管是當兵還是考軍校,除了成績合格表現優異之外,還有一關必須要過--政審。一般情況下政審不僅要看本人平時的政治表現,還要看其他家庭成員的政治情況,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是國安這樣的特殊單位政審範圍還會擴展到你的姑姨舅等近親屬和你身邊要好的朋友。

根據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第九款之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在改革開放以前,上大學也必須要過政審這一關,很多優秀的人因為家庭原因被擋在了大學校門之外。小平同志在做出恢復高考的重大決策時,毅然決定考大學要注重成績擇優錄取,大大放寬了政審的條件。無數人的命運因此而改變,我們國家的面貌也隨之改變。

很多人不能理解上述規定,認為上述規定和古代的連坐沒什麼區別,他們認為不能因為家長犯罪就影響孩子的發展前途。其實我國現存的政審制度起源於我黨領導人民革命的特殊時期,當時出於革命安全的需要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如今,我們國家已經實現了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我認為有必要對政審的條件進行放寬,讓更多優秀的人不因為家庭原因而喪失保家衛國為人民服務的機會。


榨汁小二郎


我覺得坐過牢的人大部分更加懂得珍惜,更加懂得怎麼教育下一代,因為經歷過,沒有經歷過的根本就不知道那種失去自由的酸甜苦辣,不當公務員就不當吧,無所謂,只有兒女開心就好,歷史上好多偉人都有過過錯,包括近代,難道他們是壞人?他們對中華民族的崛起奉獻了多少,大家有目共睹,沒有壞人好人之分,主要看本性,有家有國,國家是千千萬萬個家庭組織在一起,之所以違法可能性有好多,看他出發點……希望國家可以考慮改一下想法,不要埋沒人才,中華民族當今正需要現代化人才,不斷創新不斷吸取高科技人才,才能更快成為世界級發達強國!有的人才轉眼即逝


手機用戶72541243198


受過刑事的人已經為其罪行受到制裁和懲罰,為何還要產生前科這個詞本身就不公平,難道有前科的人就一定會再危害社會,沒前科的就一定安分嗎?當一個人觸犯刑事可判它1000年,但不應該讓其他人有所牽連,這樣會使觸犯刑事的人要麼破罐破摔,更危害社會,要麼就會抹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機會,知錯能改的人會變得更好,但好人也會有可能變壞,例如觸犯刑事可重罰重判,比如去無人區治理沙漠,既有勞工又治理自然環境,還淨化社會環境,利於社會安定,再例如貪汙者1000塊錢判100年就去,誰還敢嘗試觸犯刑事呢?親屬受牽連這是事應該改改,找到病根治病才能藥到病除!


a今生有我


首先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從事以下職業:

法官、人民陪審員、檢察官、公務員、律師、辯護人、司法鑑定、公證員、警察、外交人員、村委會成員、拍賣師、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從業人員、保險業特定從業人員、破產管理人、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食品業特定從業人員。

其次參軍、報考警校或者軍校,是存在政審一說的。

政審簡而言之是由基層黨組織負責的政治審查,其中的審查範圍就包括審查對參軍人員或考生影響較大的親屬一項。

所以受過刑事處罰的家長對孩子參軍、報考警校、軍校是會產生影響的。


席越


會有較大影響!

雖然我們不願意看到孩子被“株連”,也常常呼籲對那些“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視同仁。可是現實中,大眾對“有前科”的人仍然心存芥蒂,特別是一些有暴力犯罪行為的人,被釋放後很長時間裡得不到身邊人的理解和認同。

孩子當兵、入黨、提幹、考公務員等等,都需要政審過關,除了對本人政審很嚴格以外,對其父母的政審也很嚴。如果孩子的政審表上寫著:“其父在某年,因犯罪入獄三年。”這個孩子就很難通過政審了。

有些人覺得不公平,可是要知道,在上述需要政審的職業,根本不缺少競爭者,在其他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接受一個其父“有前科”的孩子還是有難度的。再說白一點,就是想提幹、入黨、當公務員的人很多,當然就提高了准入門檻。

舉個例子,老警在派出所工作時,我轄區有個高三學生被部隊航空學院招錄,對其直系幾代以內的親屬進行了嚴格政審,而且參與政審的民警要“終生負責”。


老警面面觀


一個人的錯不能影響下一代,人非聖賢,只要是人都可以犯錯誤,而犯了錯誤,國家政府也對他本人懲罰了,為錯,他也付出了代價。因此,我想不應該珠連下一代,如果是這樣,長輩們的錯,做為子女是無法去制止和改變。但如果是因為長輩們的過錯而影響了下一代。會令孩子們憎恨這個國家。憎恨這個社會。甚至憎恨所有人。也容易產生報復心理。我個人看來,應該或必須取消這一條政審條件。否則很容易破壞社會和諧。與現代社會理論相違背。


越等越冷越心痛40146152


這種連帶責任是對是錯,哪裡說的好,所謂的政審不合格就是因為家長有過不良記錄,害怕以後他的孩子把這個基因遺傳下去。請問沒有不良記錄的家長他們的孩子真的不會犯錯嗎?應該說犯錯率非常高,話又說回來犯過錯的家長會好好教育孩子思想要過硬會教育孩子不能像他爸一樣,會好好的教育孩子的,不要一杆子打死一船的人,這個方法會是國家失去很多棟樑之才,有同感的舉手。


ABC評論員


十幾歲的時候我也衝動過,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類似經歷,也不過是打打架,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一年半。如果因為這樣的事情而影響我的孩子當兵,這是不是太片面了?他們沒有權力衛國戍邊?我覺得要看是什麼原因的犯罪,而不是一刀切的所有有過刑罰的人都一樣?國家法律也有一般犯罪行為和嚴重犯罪行為。偷,搶,奸,殺,燒這些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而且在這之後是否還有犯罪記錄也是很重要的指標!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不要因為父輩年輕氣盛時所犯的錯誤讓下一代來買單!這不符合國家對孩子教育的初衷,也許會因為這而毀掉他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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