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請吃飯,沒想到是“鴻門宴”酒駕出“事故”,朋友勸他花錢免災

半島記者 尹彥鑫 報道

本報12月12日訊 朋友請吃飯,沒想到竟然是“鴻門宴”;酒後駕車遇“交通事故”,原來是早就設好的局。近日,黃島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破獲一起敲詐勒索案件,受害人郭某被敲詐勒索33000元,犯罪嫌疑人徐某、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0日下午,海青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郭某的報案,稱懷疑自己被人合夥碰瓷騙走了33000元。據郭某講,12月8月晚,其朋友徐某(29歲,海青鎮人)請他吃飯,其間兩人都喝了一些白酒,結賬時還是郭某付的錢。

後來郭某開車送徐某回家,途中與一輛白色奔馳轎車發生碰撞。駕駛奔馳轎車的男子申某(29歲,日照市人)聲稱要報警,並要撥打122電話,郭某因擔心自己酒駕被交警處理,趕緊制止申某。後來申某堅持索要3萬元賠償,否則就報警處理,徐某也勸郭某花錢“免災”,郭某擔心坐牢,無奈通過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的方式給了申某30100元,他們還約定次日走保險程序。

12月9日中午,郭某和申某如約見面,由於前一天郭某轉賬給申某的錢有2900元是24小時後到賬,申某以修車為由向郭某要走了2900元現金。不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車輛受損情況,發現兩輛車傷痕對不起來,奔馳車車門上劃痕並不是郭某的車造成的,其他也沒有什麼損失,因此不予受理。

12月10日下午,郭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感覺事故中存在很多蹊蹺的地方,一是徐某不停地勸他花錢了事,二是後來申某說要回日照,徐某竟然也說要去日照,坐了申某的奔馳車走了,兩個人言談之間不像第一次見面。郭某越想越覺得自己中了圈套,於是到海青派出所報案。

12月10日晚,海青派出所民警連夜找到徐某,將其傳喚至派出所調查,發現申某所駕駛的白色奔馳車徐某也曾經駕駛過,是徐某借其一位朋友的,徐某和申某原本就認識。見事情敗露,徐某承認了和申某串通設局敲詐勒索郭某的事實。12月11日下午,辦案民警將申某抓獲歸案。

據徐某和申某供述,12月6日晚,他們在一起吃飯時,申某說在網上玩賭博遊戲輸了不少錢,欠了網貸,沒有錢還,問徐某有什麼路子弄錢。兩人閒聊中說起,在飯店有喝酒開車的,跟著後面弄個刮擦事故,碰個瓷可以訛對方錢。12月7日中午,徐某和申某開車在日照市轉了一圈,也沒有發現合適的“碰瓷”對象,兩人後來各自回家。

12月8日上午,徐某聯繫申某說有了目標,原來他從自己手機通訊錄看到之前一塊幹活的郭某的電話,想起郭某之前曾經酒後開過車,於是就將郭某選作目標,並順利作案成功。徐某和申某得手後,在去日照的路上就平分了敲詐勒索得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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