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保護利用歷史建築 傳承城市記憶

 12月11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歷史建築保護管理,更好地傳承歷史文化,保留歷史記憶,彰顯地域特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文化廳關於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的通知》(閩建規函〔2016〕66號)及《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文物局關於進一步開展歷史建築認定公佈工作的通知》(閩建風貌函〔2019〕11號)、《漳州市自然資源局漳州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漳州歷史文化建築認定公佈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資發[2019]156號)精神,擬將龍海市白水鎮金鰲村大宗171號楊氏小宗、金鰲村石埕35號民居古厝、東園鎮厚境村曾思林公廳等37處建築公佈列為第二批歷史建築。

  龍海市自然資源局 龍海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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