摳腳大漢網上扮“酒託女”德陽15人犯詐騙罪獲刑

神鳥知訊記者從德陽市旌陽區法院獲悉,近日,旌陽區法院第一法庭對15名“酒託案”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吳某某、薛某、謝某某等分別獲刑,並處以罰金。


摳腳大漢網上扮“酒託女”德陽15人犯詐騙罪獲刑


2018年,德陽市旌陽公安成功打掉一“酒託”詐騙團伙。摳腳大漢在網上假扮美女佯裝與受害人談戀愛,然後將受害人引到德陽一家咖啡店進行高消費,一瓶進價20多元的紅酒,賣價390–1580元不等。隨後,旌陽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

  

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底,被告人吳某某與被告人袁某某共謀後,由吳某某出資在德陽市區租下一家咖啡館,專門用於“酒託”詐騙。店內由被告人薛某、童某、蔣某(另案處理)充當“服務員”,被告人汪某負責望風,被告人胡某某、楊某某、張某某、周某某充當“酒託女”接單,誘使被害人高價消費低廉紅酒等商品,以實施詐騙活動。


2018年9月以來,被告人謝某某提供租住房、電腦等,組織被告人謝某、鍾某某、許某某、陳某(另案處理)等人組成一個“機房”,充當“鍵盤手”,網上與被害人“聊單”(以談戀愛為名義聊天並獲取對方信息),將被害人約至指定地方見面。隨後“鍵盤手”將“單子”信息編輯發給謝某某,謝某某將單子信息發給“酒託店”相關人員,安排“酒託女”接單,誘使被害人高價消費價值低廉的紅酒等商品,以實施詐騙活動。


摳腳大漢網上扮“酒託女”德陽15人犯詐騙罪獲刑

12月11日,旌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薛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謝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其餘被告人因犯詐騙罪也均獲刑,並處罰金。

   

知識鏈接: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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