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撤編之後,“我”將被如何安置?

我們都知道2020年將完成事業單位改革,那失去編制的職工將會如何安置呢?最近很多網友都在問這個問題,小編今天來和大家聊一聊!

網友:撤編之後,“我”將被如何安置?

從此次改革規劃來看,事業單位種類基本被分為3類:

第一是行政職能類事業單位;

第二是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

第三是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之後,事業編外職工安置原則有3點:

1、編外職工聘用部門是此類職工最主要的安置途徑,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此類編外職工雖然被安置到聘用部門,但是其管理權仍由原單位負責,新單位概不負責,這種安置途徑有些類似於勞務派遣工。如果有新單位不接收的編外職工,最後只能被清退。

2、對於編外職工,原用人單位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終止勞動關係。不過請各位編外職工放心,就算是被終止勞動關係,有關部門會給你一些其他的安置崗位,不到最後一步是不會把你這麼簡單粗暴的直接開除的。

3、嚴格控制各崗位編外職工數量。基本每個事業單位都會或多或少的存在編外職工,各崗位會依據編外職工的數量及自身狀況清退一部分編外職工,尤其是一些編外職工特別多的崗位,可能會有大批編外職工下崗。

被清退的職工按身份分為3種:

1、合同工。對於此類職工用人單位將會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

2、勞務派遣工。對於此類職工的清退方式由原聘用單位和派遣單位商議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辦理。

3、清退後未就業職工。此類辭工會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且由當地就業服務部門提供相應的職業安排。

大家都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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