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是否有權開展綜合行政執法

街道辦事處有權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活動。街道辦事處應當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接受市、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街道辦事處實施綜合行政執法的依據、程序、標準和執法文書,以及執法人員資質認定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規範執行。


街道辦事處發現違法行為應當進行勸阻和制止;屬於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的,應當及時查處;屬於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範圍的,應當通知有關部門予以查處;對涉及多部門協同解決的事項,應當依託綜合指揮平臺組織協調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聯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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